一时之间不知道谁更惨。
时间一晃过去三日,沈灼灼习惯了京城的口味,还是没办法习惯京城的干燥,一大清早起来,她嗓子肿的咽口水如同咽刀子。
实在是太难受,沈灼灼打算出门去医馆瞧瞧,是不是生病了。
还没到冬日,屋中未曾燃煤火,怎么能干成这样?
沈灼灼脸色难看地走出屋子,咽口水时的疼痛让她面目狰狞了一瞬。
“阿灼,我为你煮了一锅雪梨汤,已经呈上桌了,快去喝两口,润润喉咙。”
沈清瑶过来喊沈灼灼去吃饭,“等吃完饭,我带你去医馆看看,估摸着是水土不服,开两服药回来。”
看医生没什么问题,但是开药!
想想谢秋莳之前上火,秦卓给她开的苦药,沈灼灼脸色一变,“阿姐,你最近忙,我自己去医馆就行。”
只要姐姐不在,开不开药还不是她说了算!
沈清瑶不太放心,但正如沈灼灼所言,最近她实在是太忙了,出门一趟,她回来整理情报要整理到晚上。
“行,那你小心一些,出门记得戴帷帽。”
最近京城的大家小姐流行出门戴帷帽,遮挡容颜,有的则是将帷帽变作头饰一样的首饰,上面坠着珍珠宝石,极尽奢华,以此来斗富,沈灼灼没有斗富的心思,但是戴帷帽还是可以一戴。
因为它是真的好看!而且对社恐很友好,戴上去出门的话,谁都看不见她的模样。
沈灼灼不是社恐,主要是最近她要低调行事,而且说实话,现代人大多带了点儿社恐属性,不喜欢见生人,更不喜欢和生人打交道。
她所居住的地方,距离城中心比较近,附近都是大院子,可见附近住的人应该身份都不低,家里很有钱,放在现代,妥妥是城中心富人区的房子,抱谢秋莳大腿的好处可太多了,现代要是她闺蜜能给她这么一栋房子住,她们能当一辈子好闺蜜!
附近的一条街上,就有一处医馆,声名远扬,据说里头的大夫医术极为高明,家中有人在宫中当御医。
沈灼灼到的时候,就看见那所非常有名的医馆前头人头涌动,还停了不少马车,要不是路宽,怕是要发生堵车了。
她当即从马车上下来,吩咐赶车的马夫将马车赶远一点儿,别在这附近停下,以免之后又有新人来挡路,最后马车无法调头,被堵在里面进退不能。
而她自己则溜达着往医馆走了。
时下大族出身的人都讲究排场,出门必定要带上十几个家中奴仆,多了的数十人也有。
好比此刻医馆前,人确实不少,真正看病的没几个,可能还没马车数量多,因为马车可能不是用来拉人,而是用来拉货,很多富贵人家在外喜欢用自家东西,吃穿用度全是自家的东西,自然出行一次,东西多到要用马车拉。
看到这群人奢靡的做派,沈灼灼想起了沈二丫,那可怜的小丫头,原本的日子是一天连一顿饭都吃不上,成日里忍饥挨饿,冬日受冻,要不是命大,人早就凉了。
为了能养活妹妹,沈清瑶卖身为奴,如此挣扎求生,以为能过上好日子,结果等兵祸降临,脆弱的家庭照样不堪一击。
“你、你是来看病的吗?”
沈灼灼心中有感,正在发呆,突然有人主动找她搭话。
沈灼灼透过帷帽的纱看向说话的人,是个瞧着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少女,样貌清丽,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正牢牢盯着她,样子严肃的有些吓人。
“当然,来这儿的人,都是为解决身上的病痛。”
沈灼灼说话声音有些低沉嘶哑,她的嗓子很不舒服。
那人听到沈灼灼的声音,眼睛一亮,“听这位姑娘的声音,似乎是喉咙不舒服,我新学医,姑娘可否能让我搭一搭脉?不叫姑娘为难,姑娘若是去医馆看病,我为姑娘出诊费。”
沈灼灼闻言一惊,这是哪儿来的人傻钱多的大小姐?
“那倒是不必,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就在这儿把脉?”
“可以去旁边的茶馆里,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怕沈灼灼误会自己,那小姑娘涨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官差出来,为自己证实一下真身,她真的不是坏人,她只是对医术感兴趣,很想很想练习一下医术。
沈灼灼倒是并不在意,先不说这里这么多人,旁边茶馆不可能有歹人藏着,就算有歹人,她注意一下,不要乱吃乱喝,以她一身巨力,到时候起了冲突,吃亏的指不定是谁。
若真是有危险的药物,她中招了,那就算她倒霉!
看着乖巧的小姑娘,沈灼灼一咬牙跟着走了,她就不信了,自己站在大街上,还能中了歹人的算计。
果然,小姑娘真的只是想要把脉,试试自己的医术,她不光把脉了,还尝试着开了张药方,说等沈灼灼让回春堂的大夫开药方后,两者相比对一下。
沈灼灼表示没问题,举手之劳。
“你真好,你是第一个,这么支持我的人。”
小姑娘被沈灼灼不问为什么,直接帮忙的作风感动了,主动说了自己的名字,表达出结交之意,“我姓方,小字楚星。”
“楚星?哪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