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肉饱腹,不过是最稀疏平常的事情了。
分完了肉,张志远自己拿着一块咬了一口,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着。
现在离全军上马冲锋还有不少时间,在面对明军年年征讨,尤其是张志远加入北平都司之后,用鞑靼人的人头活生生打出一个小杀神的名头之后,草原上的鞑靼人早就开始加速兼并,小部族合拢在一起,共同抵御明军的征伐。
唐可可抽出自己的刀,将张志远分给自己的肉块,放在刀鞘上,随后一点点小心的切成一片片的薄片。
“沙葱,要不要?”
切完肉片,唐可可从怀里掏出几枚小小的沙葱,递到了众人面前。
自己则是继续挑了两枚放在刀柄上切着,随后肉片卷着沙葱送入嘴里,微微迷上双眼,颇是享受的咀嚼着。
时间在好似无垠的大漠草原上,一点点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逝着。
明亮无云的星空,好似就在人们的眼前。
黑夜里的狼群,发出阵阵的低吼声。
夜晚万物寂静,却又有另一群动物,开始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活动。
哒。
一道马蹄声在草甸上响起。
已经上马放下面甲的张志远,沉默的从腰间抽出长刀,双眼透过面甲望向远处连绵不绝寂静无声的鞑靼部族。
“亮刀!”
……
第四百七十二章 国公薨 帝国哀
以中原耕种征讨草原游牧,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羊背到马背上的草原游牧,就如同草原上的风一样,永远没有定所。
强敌来,则退之。
敌退,则归。
而在长城之外,茫茫无垠的大漠草原,便是熟悉的人也能走错路,贰师将军前车之鉴,自古都被将军们牢记心中。
辽阔的草原,漫长的补给线,才是中原军队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自洪武二十四年开始,张志远投身北平都司,入围燕王府,久在关外领兵征讨。
他的军略核心很简单,以少量的军马征讨草原,就食于敌。兵马少,则可以在征讨如星辰一般散布草原上的部落之后,将敌人的物资化为自己的补给。
张志远麾下的兵马,是十人到百人,再到千人。
而如今他已经是北平都司的指挥佥事,燕王府护卫都司指挥,以他的权位以及燕王对他的信任和器重,足以在北平调动万余兵马出关征讨。
然而,张志远依旧保持着最多不过三千人的兵马,为大明出关打扫草原。
小杀神的威名是蒙古鞑靼部的人传出来的。
当张志远以小杀神的名头纵横在长城东侧草原上后,蒙古鞑靼部终于是摸清了他的用兵之法。
鞑靼部的上层甚至是有意借张志远的手,去推动散落草原上的族群聚集,如此才好更有效的统治长城东侧的势力。
在草原上,人们始终相信,中原人来了终究还是会走的。草原上的土地只能长出牧草,却永远都不可能长出庄稼。
“收兵!各队召回!”
“收兵!各队召回!”
“收兵!各队召回!”
当传令兵驾马穿梭在弥漫着的硝烟里,天边已然擦亮,空气中飘散的硝烟伴随着血腥味,一整夜难以散去。
一顶顶的帐篷化为乌有。
碧绿却因为季节而开始泛黄的草甸上,被鲜血染红。
惊慌的牛羊践踏出无数的印记,离着远远的,在高岗上,在沟壑间,惊惧的望着被中原人来回践踏的家园。
“收集牛羊,收集干肉,收集尸骸。”
新的传令兵接到了新的军令,开始御马策动在结束后的战场上。
正在严格执行不留活口的军令的明军将士,开始在各自的小旗官、总旗官、百户们的召集下聚拢起来。
随后开始执行新的军令。
收集牛羊,是为了带回关内,作为功劳。
收集干肉,则是为了保证大军班师路上能有充足的粮草补给。
至于收集尸骸,这是为了不让敌人的尸骸暴露在草原上,引发可能会出现的瘟疫。
唐可可站在一堆牧民们收集的牧草堆上,看向四周:“老子的刀呢!”
在他身边的草堆上,插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捡来的长枪,红缨因为沾染了太多的鲜血而紧紧的贴在枪杆上,鲜血狰狞的从枪头一直蔓延生长到了草堆里面。
唐可可的呼喊声没有人在意。
当一个鞑靼部族群彻底消亡后,作为征讨者,还能站着喊话已经是一件充满运气的事情了。
“杀不了了,往后只能是长城后面的大军尽出,才有可能取得战功了。”
面甲向着里面凹陷的张志远提着已经卷了刃的刀,从远处走上草堆,有些疲倦的说着话,杵着刀坐在了草堆上。
张志远两腿撑在草堆上,双手搭在膝盖上,只是少顷的功夫,土地的力量便开始牵引着浸透进他衣袍中的血水,一滴滴的滴落下来,融入草堆里面。
唐可可吐了一口血沫,恹恹的冷哼一声坐在了张志远的身边:“杀了一整夜,你还在想着杀人的事情?当真是将自己当成小杀神了?”
“不杀不行!”张志远摇摇头,干涩的笑着:“朝廷这几年,南征、东征先后灭国,朝廷屡屡增设新道。交趾道、占城道北运粮草物资,瀛洲一地每年供应数百万金银。可是盛世却还没有到来,因为我朝最大的敌人还在这里!”
唐可可转头,白了张志远一眼:“这不是你该想的事情,自有朝廷去思量定夺。”
缓过气的张志远还带着些脱力的撑起双手,艰难的取下头上的头盔,露出满是血渍的脸,散落的发梢上亦是开始不断的滴落着血珠。
“瓦剌部派出使臣前往应天了。”张志远低着头说了一句,随后又道:“你我都清楚,如今鞑靼部的势力已经经由我等之手,集中在了几处。朝廷只要等新政带来的影响消化掉,开始出现效果,南征、东征那边投入的兵马就会调集到九边。到时候就是我大明真正走向盛世的最终一战!”
唐可可双眼定定的看着张志远,冷笑了两声:“举国之战,岂是你我能够置喙的?届时数十万大军,你都没资格领军一路,最多为一军前锋罢了。你该想的是,什么时候能回应天城,能和嫂夫人还有儿女们过上真正安生的日子。”
“此非我等可想之事。”
张志远伸手冲着脸上抹了一把,试图擦去那些开始变得黏糊糊的血渍。
唐可可长叹一声,双手撑到身后,抬头看向逐渐泛蓝的天空:“朝廷这些年做的事情,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像你这样的人,可以和家人团聚。”
“吾辈献生,后世绵延,这是我张志远的期望!”
“和你说不通!”
唐可可骂了一声,站起身拍拍屁股,目光向着四周张望了一圈。
“老子要去找老子的刀了!”
……
“刀……”
“取……老夫的……刀来”
大明。
中都。
凤阳城。
信国公府。
前院主屋里间,信国公府汤家男女子嗣,从屋里一路站到了屋外。
四下里,仆役们垂手顿足,不敢有半点的动静。
前院外头,管事们已经开始派出一路路的信使,往中都各处功勋家中送信,更有一队人马直出凤阳城,往京师应天城而去。
大明开国功勋、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俸禄三千石,信国公汤和,已到药石难医,油尽灯枯之日。
“取老夫的刀来!”
里屋,满脸斑斑,头发苍白,却忽然双目透亮,面上涨红的汤和,挺起上半身,冲着床榻旁的妻儿怒吼了一声。
“取刀!”
“取公爷的刀来!”
“快将父亲的刀取来!”
床榻旁,汤和的妻儿冲着屋外悲怆的嘶吼着。
原本在床榻上挺起身子的汤和,听到妻儿的嘶吼,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缓缓的躺回到床上。
“要老夫洪武五年追随徐王爷征讨关外的那把刀!”
洪武五年,汤和以右副将军的身份,追随当时的大将军徐达北伐,在断头山遭遇敌军,不利战败,指挥使张存道不幸阵亡。
皇帝并没有对此予以追究,而让汤和与李善长一同驻扎中都宫阙。随后又北上镇守北平,修筑章德城。
随后,汤和继续跟随大将军徐达征讨草原,在定西将扩廓击败,平定宁夏,向北追击至察罕脑儿,擒获蒙古猛将虎陈,缴获马牛羊十数万头。而后继续用兵,功克东胜、大同、宣府。
洪武五年接连大战之后,汤和因功获封,赐爵中山侯。
那是汤和成为大明信国公最重要的一年,在六年之后,也就是洪武十一年的春天里,汤和晋封信国公,参商军国大事,操练地方军马。
“取洪武五年,封侯佩刀!”
屋里,再也不用汤和催促,自有儿女冲着外面呼喊了起来。
汤和躺在床榻之上,早些年南征北战留下的道道伤痕,如今像是一并重新苏醒,折磨着他的肉体和灵魂,而他的脸上却只有那一缕淡淡的笑容。
一如当年,大明的国号,第一次在应天城里响起时一样。
“还要什么?”
信国夫人谢氏带着红透了的双眼,靠坐在床边,深情的望着床榻上的丈夫。
“好想再回一次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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