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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日月风华 > 日月风华 第228节
  “刘金刚是将军的旧部?”
  夜鸦点头道:“他在将军麾下担任副将多年,骁勇善战,很得将军器重,虽然并非当年西陵都护军的旧部,但算得上是将军十分信任的部将。如果刘金刚知道将军被害,定然会立刻向朝廷请命,出关平乱。”
  “如此甚好。”秦逍道:“劳烦你们三位尽快入关,前往沃野镇,将西陵发生的一切都禀报刘将军,最要紧的是,一定要告诉刘将军,昆仑关外集结了兀陀八部的精锐骑兵,兵力不下五千人。”
  三人互相看了看,都是拱手道:“是。”一人又道:“我们会提醒刘将军,告知兀陀人会在西陵设伏。”
  “不要影响他们的判断。”秦逍立刻道:“你们可以告知,兀陀人可能会在西陵设伏,但不能肯定。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肯定兀陀人一定会设伏,他们是否还有其他我们意想不到的部署,我们不知,也许刘将军那边能够作出其他的判断,不要以我们的猜测影响他们的判断。”
  宇文承朝颔首道:“不错。有兀陀骑兵在关外出现,刘将军一定会将此事向上禀报,他们一旦入关,也一定会戒备兀陀骑兵会与死翼骑兵联手埋伏,但我们不能完全断定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目的。”
  三名夜鸦点头称是,事不宜迟,也不耽搁,与二人辞别,随即迅速离去。
  秦逍知道夜鸦既然是将军身边心腹,那也都不是普通角色,以三人的经验,要顺利回到嘉峪关并非难事。
  “我们去京都。”秦逍等到三人离开,终于向宇文承朝道。
  宇文承朝似乎也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点头道:“前往京都,我们直接去兵部,向他们禀报西陵发生的事情。兵部得知详情,定然会向圣人上奏。”
  秦逍没有说话,他觉得到了京都,宇文承朝应该比自己更知道怎么去做。
  正月十五元宵前一天,秦逍和宇文承朝抵达了龟城。
  离开龟城近一年,城中的一切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但一切又似乎全都改变。
  没有改变的是人们的生活规律。
  一如既往,龟城的百姓依然是日出而起日落而息,邻里街坊之间依然是从前熟悉的面孔。
  除夕之夜,龟城发生过一场变故。
  一直如同幽灵般的骑兵在夜色之中,突然冲入了城中,而且城门有人接应,在骑兵悄无声息地抵达城外挥舞着火把的时候,龟城背门大开,一支近三百人的骑兵队伍如同洪流般冲入了城内。
  这支骑兵队伍来得突然,等都尉府的人惊觉之时,这支骑兵已经毫不犹豫地杀进了都尉府。
  大半年之前,狼骑兵也曾经围困都尉府,但心有忌惮,没有敢闯进都尉府一步,最终甚至撤走。
  不过除夕夜的这支骑兵,显然不是狼骑兵能够相提并论。
  他们的兵器更为锋利,出手更为冷血,配合也更为默契,都尉府的官差面对这支冷血骑兵,虽然奋力抵抗,但不到半个时辰,骑兵就已经完全控制住了都尉府,都尉府的衙差们非死即伤。
  也几乎在同时,城中早就准备好的一队人手,突然对郡守府发起了攻击。
  这队人有一百多号人,据说行动之前,聚集在城中鸡鸣街棺材铺,他们所使用的兵器,也都是从棺材铺中所得,拿到兵器之后,在棺材铺老板的带领下,这队人手迅速向郡守府发起攻击。
  郡守府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保护郡守府的也不过三十多名卫兵,虽然也算训练有素,但他们面对的这队人手看似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动起手来,其中不少人身手了得,出手狠辣。
  最终在付出三四十人的伤亡后,郡守府的卫兵几乎全军覆没,而甄郡郡守杜鸿盛也成了这群人的俘虏。
  在天亮之前,这队人马和那只三百多号人的骑兵队伍联手在一起,不但控制住了都尉府和郡守府,而且也占据了城中最宏伟的府邸甄侯府,而这座府邸在此之前,已经被查封,无人敢进入。
  等到大年初一的早上,龟城已经完全掌控在这支人马的手中。
  自始至终,这场变故并没有伤及到一名平民,甚至许多平民次日醒过来,都不知道城中昨夜发生了两场惨烈的厮杀,直到发现城中有黑甲骑兵穿梭而过,人们才意识到情况不对。
  但没有人做出太大的反应。
  入城的兵马没有伤及平民,也没有对富贾豪绅和商铺钱庄搜刮,甚至在第一时间在大街小巷张贴告示,安抚百姓,劝慰城中百姓不必惊慌,只要一切如常,任何人都不会遭受牵累。
  虽然龟城随后奉承,连续七天出入不得,但百姓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人确实对百姓秋毫无犯。
  不过鸡鸣街棺材铺附近的人们却都是心有余悸。
  棺材铺的老板为人所知的名字叫蔡安宜,多年来沉默寡言,很少与人接触,附近的人也已经习惯了他古怪的脾气,可是在除夕夜,棺材铺内外突然聚集了一大群人,以最快的速度进出棺材铺内,进去的时候,手上空空如也,出来的时候,手中却都拿着明晃晃的大刀,而素来让人忽略的棺材铺蔡老板,那一夜竟然手握大刀,领着这一群人气势汹汹离去。
  隔了几天,棺材铺附近的人们才打听清楚,那天晚上,棺材铺蔡老板领着那些人竟然是杀向了郡守府,而且活着了郡守。
  蔡老板随后就坐镇郡守府,无论是当夜跟随他的那些人,还是那晚从城外冲进城中的黑甲骑兵,全都听从这位棺材铺老板的调遣,一直被人敬而远之的棺材铺蔡老板,摇身一变,成了掌握城中大部分人生死的厉害角色。
  守卫城门的官兵,在领取到蔡老板分发的银子之后,迅速投身到蔡老板麾下,虽然分发下去的银两,都是蔡老板从甄侯府里取用而来。
  蔡老板稳定人心,部署防务,虽然对城中的商铺钱庄秋毫无犯,但是曾经属于甄家的房产和铺面,蔡老板令人迅速查封,所有的资财,也全都运入甄侯府内,此外派人严密守卫甄侯府,不令任何人进出。
  到了第八天,蔡老板完全控制住龟城的局面后,终于打开了城门,恢复如常。
  或许是风浪经得多了,龟城百姓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保持着淡定的心态。
  此前甄家父子被杀,甄侯府被查封,这事儿就已经让人们大吃一惊,没有人能想到在甄郡屹立上百年的甄氏一族,会在顷刻间土崩瓦解。
  如今兵马入城,新的土皇帝出现,人们在一阵错愕慌乱之后,也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了平静。
  守城的兵马虽然严阵以待,不敢掉以轻心,但城中的人们依然一如往常过着自己的日子,商铺依然生意兴隆,赌场依然热闹非凡,乐坊依然是莺声燕语,拥挤的时候,依然有无赖会趁机在妇人的大屁股上摸上一把。
  所以秦逍入城的时候,感觉上似乎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也知道,这座城其实已经彻底改变。
  第356章 遗忘的故乡
  龟城木头巷在天黑之后,各户便已经上了门。
  木头巷是龟城比较偏僻的一条巷子,往来之人并不多,但这里的消息却并不闭塞,城中发生的事情,往往很快就能在木头巷传开。
  郡守府的那把椅子换了人,木头巷的人自然已经知晓。
  虽然木头巷没有遭受任何的骚扰,近半个月来也只有其中一天有几名黑色骑兵巡逻而过,但木头巷的十几户人家,还是在天一黑就关门闭户。
  毕竟近一年前发生的那场凶杀案,对木头巷依然有影响。
  木头巷的人们当然都认识秦逍,甚至对这个独居的年轻人并无任何厌恶,但那次在秦逍屋里发生的凶案,让木头巷的人们想起来依然是心有余悸。
  那次狼骑兵甚至来到这条巷子,成为多年来木头巷难得热闹的一次。
  不过拿起凶杀案最后的结果,不了了之,那几人为何会死在院里,屋里出现的女鬼又是何人,木头巷的人们已经找不到答案,只是那次过后,人们熟悉的秦逍再没有消息,这条街上,早晚也再无秦逍走过的身影。
  秦逍回到木头巷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整条街巷死一般的寂静。
  秦逍悄无声息地在自己从前那处小院子来回走过两次,确定院里空无一人,这才翻入院内。
  院子大树下的那条老黑狗已经不见踪迹。
  当初形势急迫,匆匆而走,实在没办法去管那条老黑狗,再回首,人狗难见。
  秦逍不知道它的去向,或许在自己离开后,清冷的院子让老黑狗无心留下,走出去在巷子里孤独的游荡,甚至最终倒在某个巷子里。
  屋里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几间简陋的家具都已经蒙上厚厚的灰尘,显示出这里已经太久没有人过来。
  秦逍没有在屋里待多久。
  他出了门,翻墙到了街道上,将目光投向斜对面的油铺。
  故地重游,当然不只是为了看看自己的小屋,最要紧的是回来见一见红叶。
  离开龟城之后,秦逍心中却是一直记挂着红叶,但他却无法肯定红叶还留在这里。
  如果说当初红叶扮作油铺的麻婆,孤独地在暗中保护自己,那么自己离开龟城,红叶失去保护的对象,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里。
  他只希望自己的判断失误,希望红叶还在油铺中。
  秦逍很熟悉地绕到油铺后门,瞧了瞧后面的窗户,屋里死一般寂静,秦逍又微用了些力气,如果红叶还在这里,很快就会作出反应,但屋里却并无动静。
  秦逍有些失望。
  看来正如自己猜测的一样,红叶已经离开了这里。
  他似乎不甘心般又拍了拍后窗,这一次终于听到屋里传来女人的声音:“屋后有人……!”声音略带一丝惊恐。
  声音是女人,但却绝不是红叶。
  “谁他娘的在后面?”一个男人粗犷的声音响起。
  秦逍心下叹了口气,这里的主人已经换了,红叶确实已经离开。
  只是他却无法确知,屋里的人是红叶安排留下来,还是红叶离开后,有新的主人住进来。
  秦逍转到后门,再次拍了拍,片刻之后,听得嘎吱一声响,后门打开,一名壮汉手中拿着一把菜刀,二话不说,抡起来便往这边砍,秦逍身形一闪,进了屋里,探手抓住那汉子的手腕,汉子虽然气力不小,但与秦逍相比却像蚂蚁遇到大象,手臂动弹不得。
  秦逍的口鼻用布巾捂着,只露出一双眼睛,壮汉感觉自己的手就像被铁箍箍住,心下骇然,还没开口求饶,秦逍已经低声道:“不要怕,问你两个问题,我马上就走。”
  那汉子似乎也感觉到秦逍没有恶意,点点头。
  秦逍松开手,没有犹豫,干脆利落问道:“油铺的麻婆去哪里了?”
  “你……你是她什么人?”汉子对秦逍显然还是十分畏惧。
  “你回答就是。”
  汉子道:“几个月前她就走了,将铺子卖给了我,我给了她个好价钱。她似乎要回老家,说是时日无多,想葬在自己的故乡。”
  “走了?”
  “是是。”汉子道:“你是不是她族孙?”
  “族孙?”
  “她说自己还有一个族孙,是她唯一的亲人,不知道去往何方,但知道她住在这里,也许有一天会回来找她。”汉子道:“她临走时交代我,如果她的族孙哪天找过来,让我告诉你,不用为她担心,她回去了老家,等你有朝一日回家的时候,就能见到她。”
  “回家?”秦逍更是诧异,忍不住问道:“她的故乡在哪里?”
  “你是不是她族孙?”汉子有些狐疑道:“你要是她族孙,难道不知她的老家在哪里?”
  秦逍摇头道:“我不是。她的族孙是我朋友,已经死了,临死之前,让我照顾麻婆,所以我才找过来。”
  “原来如此。”汉子恍然大悟:“她没说去哪里,只说是要回老家,她还说,族孙找过来,知道老家在哪里,即使忘记了,总有一天会想起来。”忍不住道:“她年纪大了,有些糊涂,她族孙如果活着,怎可能忘记自己的老家在哪里。不过你也不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恐怕也找不到她了。”
  “她有没有说其他的?”
  “没有。”汉子道:“麻婆不喜欢说话,这油铺卖给我的时候,还是我开价,我随便开个价,她就答应了,两天就收拾东西离开,走的时候,只有一条老黑狗跟着她,哎,年纪那么大,如果故乡太远,我都担心她还没回到故乡,半途就……!”后面的话没有说下去,但显然对麻婆十分同情。
  秦逍立时明白,自己院中的老黑狗,并没有四处流浪,更没有凄惨死去,而是麻婆一直照顾,最后还被麻婆带走。
  他心中一暖,知道红叶不嫌麻烦照顾那条老黑狗,无非还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只是红叶留下的话,着实让秦逍有些疑惑。
  红叶让这汉子传话,显然是预防秦逍有朝一日会回来,红叶素来沉默寡言,也从不说废话,她临走之时,特意让汉子传这句话,定然有其深意在其中。
  如果只是随口留下一句话,也就不会说“族孙”可能忘记了老家在何处,这一句话明显大有蹊跷在其中。
  只是一时之间也不明白红叶这句话到底有什么玄机,从怀里取了一块碎银子,塞进汉子手中,汉子顿时愕然,等抬头的时候,秦逍已经没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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