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正是许久未见的长公主。她在三年前收到了谢谦的遗骸,对于那段自己耻于提起的婚姻,长公主总算彻底看清了。这中间虽然少不了谢谦的引诱,更多的却是她自己心意不坚。她心里一直有怨,怨驸马选天下不选她。或者该说她一直知道自己在驸马心中只像个妹妹,在听到驸马死讯后才会恨恨地想“果然是这样”“我对他来说果然不重要”。
所以她明明有千种万种的选择,却一直和谢谦绑在一起。她要让所有人——包括泉下的驸马看到,她过得不好,她过得很不好,都是他们害的。她要他们愧疚,她要他们走在黄泉路上都不安宁。
到头来,自己遭受的一切又能怪谁。
拨开了眼前的迷雾,长公主才终于放下一切。
长公主说:“塞北不比京城,什么都不太方便。我叫人准备了点衣服,哥哥你多带些去。”
端王微讶。
长公主说:“给六哥也带一点。”
长公主口里的“六哥”是恭王,长公主和恭王一向不太对付,这种话从长公主口里说出来实在太奇怪了,端王忍不住多看了长公主几眼。
见长公主一脸平静,端王“嗯”地一声,答应下来。
长公主说:“里面还有几套给谭先生的,他双腿不便,我还给他准备了些棉垫和其他东西。”
端王猛地抬头。
长公主若无其事地与端王对视:“这几年谭先生得时刻安抚六哥,恐怕受累得很,我们当然得关心关心。”
端王一笑:“好,我会带到。”
哎哟喂,越来越有趣了,真想快点看看恭王的脸色。
长公主听端王答应,放下心来。
眼前的迷障一旦散开,想不清楚的事情很快就能豁然开朗。
守了那么多年都没变心的人,怎么可能突然变心呢?唯一的可能是,心没变,人也没变。
那个人对她和恭王都一样疼爱,如果是真的是他的话,那样与恭王朝夕相对,应该不忍再次把恭王推远吧?
他们应该已经决定相守一生。
不过这也很好了……
能作为妹妹继续关心那个人的话,也很好啊……
人还活着,多好啊。
第176章
恭王最近心情不太美妙。
其一,他弟弟过来了。这个弟弟和他一向不太对付。考虑到这家伙前段时间遭遇了不太好的事,恭王决定暂时忍耐一下。
其二,谭无求也考虑到这家伙前段时间遭遇了不太好的事,闲暇时都把时间花来陪这家伙。对此,恭王表示他现在还是和这个弟弟不太对付!
其三,这家伙还带来了长公主准备的东西。谭无求看到以后,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老半天,谁都没有见。
于是恭王决定好好折腾这个“弟弟”。
恭王面带笑容:“凌弟啊你身体太弱了,要多锻炼锻炼,来吧,我好好陪你练练。”
端王:“……”
对于兄弟俩的明涛暗涌,谭无求像是没看见一样。
恭王觉得特别委屈。从小到大,谭无求对他们都一碗水端平,后来遇上赵英才对赵英和长公主比较偏爱。那时恭王就恨不得把赵英再赶回边关,对于其他兄弟反倒和气了许多。
这次端王过来,恭王一直心不甘情不愿。现在他每次找谭无求,端王都在那儿和谭无求谈笑风生,这家伙铁定是故意的!
恭王和从人一合计,决定给端王扔个麻烦事:“你谭先生的想法你应该了解了吧?北狄靠吸纳附族来稳固草原上的统治地位,我们也可以这么做。不过附族不稳一直是个大问题,你口才好,你去负责把这件事办好吧。”
端王本就是故意讨恭王嫌,闻言一笑:“这有什么问题。”这事西夏那边已经有经验,想要附族稳固下来,无非是通婚、建房、开垦,有了家,有了家人,当外患过来时自然能自发地抄起家伙去对抗。
都说有国才有家,对于边境这些常年被战乱所祸的人来说,应该是有家才有国。他们连有家的滋味都没享受过,和他们大谈什么家国大义根本是对牛弹琴。端王这些时日与谭无求商量过,大致明白自己要怎么做。
端王笑了笑:“交给我没问题,不过我要和你借个人……”
恭王脸色一黑:“想都别想!”
端王觉得有趣极了,摸摸鼻头说:“你难道想我一个人把事情全干完?也太为难人了吧?我不就想跟你借个幕僚……”
恭王说:“赵凌我警告你不要假装不懂,很多事我们不需要挑明来说。”
端王哈哈一笑:“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又不是想把临均借走。”
听端王说出“临均”两个字,恭王脸色不太好。他说:“那你就去借吧,你借的人要是愿意去,我不会拦着。”
端王知道恭王这几天憋得慌,没再戳恭王心窝,自顾自地走了。
恭王在原地转了两圈,回府去找谭无求。谭无求最近精神不太好,杨老在替他调养,平时外出的时间不多。恭王一进门,便看见谭无求坐在院中写信。他悄无声息地走近,想偷看一下谭无求在写什么。
这么大一个人走过来,哪有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察觉地上多了个影子,谭无求手一顿,却没有停下来,平静地继续往下写。这信是写给谢则安的,都是简要地说明北边的情况,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到了最后,谭无求才补了句“一切安好,勿念”——这是唯一一句和正经事无关的。
谭无求写完,才笑着问:“看够了吗?”
恭王脸皮厚得很,被揭穿也不觉得难为情,反倒大大方方地说:“没看够。”
谭无求转过头,对上了恭王专注的目光。
这双眼睛,从幼时开始便一直这样看着自己。他这一生中无愧于许多人,却又有愧于许多人。于恭王,他亏欠最多。像他这样的人,越是放进心里,越会把对方往后挪,从决意将赵英推上帝位之日,他便越来越疏远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