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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向烤肉饭致敬 > 向烤肉饭致敬_分卷阅读_68
  顾深反问:“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霍雨淮有女朋友这件事吗?”
  “记得。”
  “她叫顾冉冉。”
  看到顾笙笙吃惊地睁大眼睛,他点头,肯定她的想法:“h市的那个。”
  h市,在他们家里是一个禁忌的地名,当着她妈方瑾华的面,谁都不会提一句,甚至连那个城市附近的地名,他们都会有意避开,生怕她会产生联想。
  因为h市里,住着她爸的外室。
  顾远山外面有人,这事真不是什么秘密。
  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只是不提。
  不过有件事却算得上是秘密,那就是在h市住着的,不止只有顾远山的那个外室,还有他和外室生的孩子。
  这件事她和她哥都知道,但他们都瞒着她妈,不想、也不敢让她知道。
  对于那个叫“顾冉冉”的女孩,顾笙笙其实只见过一次,在她很小很小、小到根本不可能有记忆的年纪,见过她一次。
  那是个花园宴会,她妈正在外地,没有时间赴宴,所以她爸就自己开着车,领着她和她哥去。
  车开到中途,她爸突然接了个电话,然后临时把车开到了火车站,接到了一个小女孩。
  顾远山告诉她,这是她的姐姐,亲姐姐。
  小时候她可不懂什么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的,她只知道,这是她的亲姐姐,她有一个亲姐姐了,而且是个好看漂亮、还会把花草编成项链手镯的亲姐姐。
  她就这么记住了她,记了十几年。
  开始时,顾远山和顾深都以为她没记住。但不久后有一次,她突然跑过去问“我的姐姐呢?”,把顾远山吓得脸色煞白,告诉她不可以再问。
  后来,她长大了,有些事不用被提点也知道该怎么做。她和顾深产生了某种默契,在有大人在的时候,他们对h市有关的一切都装成不知道的样子,而在私底下只有两人的时候,他们却也会随意地提起几句。
  比如连着几天都没见到顾远山,她就会问一句“爸呢?”,顾深接一句“h市”,她就知道他又跑去看他的那个女儿了。
  再比如她在新闻里看到高考准备消息,也会顺口问问:“今年她高考吧?h市的。”顾深就点头:“就是今年。”
  说是对她不关注,却又忍不住好奇,总是刻意地不去提起,却永远都挂在心里。
  难怪在霍雨淮家里看到她就觉得亲切,血缘这种东西,真的挺奇妙的。
  顾笙笙靠到椅子上,仔细回忆顾冉冉的脸:“原来是她……但是她长得跟我一点都不像,她比我漂亮多了!骨头架子很小,脸也就那么一点点,比我小了一整圈!”
  顾深等她回忆完,才重新开口:“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有件事我也是最近才知道,你和霍雨淮的第一次相亲,他没有到,妈好像对这件事很困惑,所以暗中找了人做了调查。顺藤摸瓜,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了。”
  顾笙笙在理解了这段话的瞬间,浑身的血就冻住了。
  她嘴唇发干地问:“她知道顾冉冉了?”
  “我现在能确定的是,她不仅知道了顾冉冉,而且也知道了顾冉冉是霍雨淮的女朋友,霍雨淮和你相亲却没有赴约的当天,就是和她在一起。”
  ☆、第43章
  48
  顾笙笙握住顾深推过来的茶杯。
  明明周围热得连蝉鸣都无精打采,她却还是想依靠热茶的温度来取暖。
  过了一会儿,手中的茶杯里突然砸进了一滴水,砰的泛起涟漪,顾笙笙愣了愣才发觉,自己已经哭了起来。
  她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
  她知道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该有多伤心呢……
  顾笙笙越想越难过,眼泪怎么都抹不净。
  她在不懂事的年纪得知了这件事,从爸爸的反应判断出这是个秘密,所以听话地做了个乖孩子、一个字都没往外说。
  可是一直不说、一直不说,等她懂事以后,却再也无法说出口。
  这个秘密堵在心口,变成了对母亲沉沉的负罪感,但就算这样,她还是选择自己承担,隐瞒下来。
  她不是为了顾远山、或者其他什么,她只是为了保护妈妈而已。
  她其实……
  最喜欢自己的妈妈了。
  虽然她从来不给她买那些毛茸茸的玩偶、也不会给她讲睡前故事,虽然她陪伴她的时间很少、每天都让人监督她练琴、还不停地挑她的缺点毛病,但她还是很喜欢很喜欢她。
  那是生她养她的妈妈,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何况,她那么明艳大方、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心生敬服。
  据说,在她妈妈像她现在这么大的时候,外公突然重病,方家的建筑业帝国群龙无首、内忧外患不断滋生,眼看就要岌岌可危,是她的妈妈站出来,以一个女孩子的肩膀扛起了那座危楼。到
  现在,那些经历过那段岁月的人谈论起来方瑾华,每个人的表情也都是慎重而钦服的。
  而这样的一个人,是自己的妈妈,这简直是顾笙笙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可是,这样美好如玫瑰般艳丽明媚的妈妈,却在她的眼前,一点点枯萎下去。
  大人们总是低估小孩子的能力,他们以为顾笙笙不会察觉,以为她年纪最小、最好糊弄,其实她很小的时候就全部都知道了,甚至连一些模糊的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然,查出这些事的是顾深,但是他从来没有瞒过她。
  时间要追溯到30年前。
  那时候方家已经恢复了鼎盛,方瑾华不仅是方家的大小姐,而且也在公司事务上掌握了绝对的权利,而顾远山只是个刚到城市、身上的泥土气还没洗净的小职员。
  具体的原因,顾笙笙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但方瑾华就是看上了那个农村来的穷小子,非要和他结婚。
  可顾远山是有女朋友的,青梅竹马,两人一起离开农村到城市里奋斗安身,所以开始时,他确实是拒绝并逃避了方瑾华的追求。但是意外地,他那个叫冉静云的青梅竹马生病了,胃癌早期,发现得很早,只要及时把手术做了,几乎不会出现生命问题。
  但是他们没有钱。
  一直在注意他们的方瑾华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她直接把钱放到了桌面上,只要顾远山答应和她结婚,她就会支付冉静云所有的手术费,直到她痊愈康复。见顾远山还是不同意,方瑾华做出了让步,说他们可以只是契约结婚,就算结婚了,顾远山还是可以继续照顾冉静云,她不会在乎。
  对于方瑾华当初的做法,顾笙笙觉得,她其实是理解的。
  像她妈妈这样骄傲的人,确实会有这种自信,“在你和我结婚以后,一定会爱上我,我比那个被风一刮就会倒的女人强出那么多倍,你有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再想着她?”。
  但事实却是嘲讽的,顾远山就是没有爱上她。哪怕她咬死了不放手不离婚,他心里想着的,永远是那个方瑾华看都没看在眼里的女人。
  顾笙笙第一次听到这段往事的时候,觉得实在烂俗到不现实。
  她根本就不相信她妈能容忍那个女人的存在。
  在她的印象里,遇到这种事的妈妈,应该会像往常一样,魄力果断地做出一个决定。要不想办法把那个女人彻底解决,要不放弃掉那个渣到没救的男人算了。
  但是方瑾华什么都没做,她只是忍着、忍着,自欺欺人地当成没有这回事,最终把自己逼到了绝境,也把身边所有人逼到了绝境。
  顾笙笙费劲地咽了口茶,咬着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