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在跟沈莞和好后,他做过这方面的功课,就怕自己的表现,不能让她满意。
沈莞的窘迫一点儿也不比他少,点了点头,跟他商量:“你去打盆水,我想清理一下。”
“好。”陆霆霄简直不要太听话了,沈莞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清理好以后,沈莞枕着他的胳膊躺下来。
时值八月的夜里还是很热,好在新房子空间大,开着的窗户能够让空气保持流通,若不然,两个人这样腻歪在一起,肯定要出汗。
陆霆霄手里拿着扇子,缓缓的给她煽动。
沈莞在舒适的环境下,很快就有了困意。
闭上眼睛,幽幽的快要睡过去。
在睡着之前,她似乎听见陆霆霄说,要给家里买个电风扇,这样以后回来睡觉,就不怕热了。
……
隔日,叫醒沈莞的是一声一声鸡叫。
齐莹养了很多母鸡,生蛋不是用来吃的,而是为了抱小鸡仔卖钱。
那只大公鸡就像鸡窝里的皇帝一样,每天高高的昂着头,走路时迈着模特步,就连看人的时候,也是高高在上的模样。
众星捧月的它,叫声响亮的方圆几里地都能听到。
沈莞在男人的枕边醒来,一看外面的天色,距离吃早饭还有时候呢。
大公鸡喔喔的像是在耳边叫唤,吵的她直用被子蒙住了头。
而这并不是让人抓狂的,睡在陆霆臻屋里的大狼狗,在过一会儿后,跟大公鸡俩配合了起来。
喔喔喔。
汪汪。
喔喔喔。
汪汪!
“哎呦,它们两个讨厌死了。”沈莞烦躁的直用小拳头捶打床铺。
陆霆霄握住她的手,将人儿往怀里带了带。
“之前我听谁说,要在院子里养一群小动物的?”
沈莞:“……”
她后悔了行不行。
好吵喔。
就这样,沈莞睡不成懒觉了,听见齐莹在院子里说话的声音,她也起来了,一块去了厨房。
齐莹娘三个的伙食,在她跟孙如一起做生意开始,就有了很大改善。
但现在的大环境就如此,吃的再好也不可能做出花开。
早饭齐莹熬了一锅二米粥,沈莞煎了六个鸡蛋,另外配上一盘拍黄瓜,主食就是齐莹昨晚上蒸的碱面馒头,足够一家人吃饱喝足。
饭后,沈莞留在这边待了大半天,下午他们回了沈家。
沈莞的东西早就打包好了,沈家人都知道她明天要出发去学校,于是决定大家一起吃顿饭,当做给她践行。
饭桌上,沈老爷子说:“以前,我梦里头都没梦到过,咱们沈家会出一个大学生。莞莞,你可是给咱们家争了口气。”
“爷爷跟你爸妈,你大爷还有你大娘,你的哥哥们,本事也就这么多,在这村子里头,勉强能庇护你,等以后到了外头,凡事就得靠你自己了。”老爷子一边说,一边不禁红了眼圈。
“我知道的爷爷。”沈莞乖巧的答应。
至于沈家其他人,在老爷子的带动下,也都不舍的跟她交代了很多。
这一晚,没有人喝酒。
明明送走了一个大学生是一件喜事,因为就在前几天,沈家人还在大张旗鼓的庆祝。
可是这会儿真到了分别的时候了,大家却都露出了依依不舍的神情。
用大娘王艳梅的话说。
“我们老沈家可就这一个宝贝闺女,以后不管走到哪儿,有多远,只要累了,你回来,这就是你的家!”
“嗯!”沈莞重重的点头。
为了不让家里人一直情绪低落,她安慰道:“爷爷,爸妈,大爷大娘,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最后,是孙茹受不了了,怕再说下去泪洒当场,她挂着两颗湿漉漉的眼睛,说道:“行了行了,这孩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省城这么近,就算她没空回,咱们想她了,也随时都能去!”
……
当第一缕朝阳爬上了山坡,后院出去逛了一宿的老猫,叼着老鼠跳过屋脊。
沈莞打开房门,从屋里走了出来。
陆霆霄跟在她后面,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又“汪”了一声,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无法向前移动。
沈莞故意虎着脸,走过去,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
“地瓜,你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还有,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要帮我保护好他们,知不知道?”
第254章 第一选择
告别了家人,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
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沈莞亲身体会到了,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
摇摇晃晃的列车,坐满了赶路的人。
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
就是它,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
从南到北也好,,从北到南也好。
离开家乡,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
沈莞的新生活,也将从这里开始。
三个小时后。
沈莞和陆霆霄一起,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
街道两旁商户林立。
宽敞的大街,再重新修建后,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穿梭着,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
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
站在火车站出口,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一边,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
“那你就先回部队吧,我走着走去学校。”
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拿着对陆霆霄说。
陆霆霄弯着唇角,“那你可别走丢了。”
“我哪有那么笨?”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小脸上写着不服。
陆霆霄抬起手,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好吧,记着我部队的号码,晚上8点以后,可以打电话。”
“嗯,等我到了学校,把号码告诉你,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沈莞握住他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
“去吧,行李拎不拎得动?”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
沈婉一拎在手里,嚯,别说,还挺沉的!
“这点小分量,难不倒我。”沈莞坚决要自己走。
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跟他走在一起,就不停的有人看。
陆霆霄长得又好,沈莞常年在乡下干活,穿的又不是那么时髦,跟他站在一起,越发显得她土气了。
若是她自己,土一点就土一点了,反正也没有人认得。
沈莞为了证明自己可以,拎着包倔强的往前走。
陆霆霄站在原地目送着,她小巧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
就算舍不得,也没有办法。
雄鹰展翅,总是要高飞的。
……
沈莞就这么拎着包,按照地图的线路,慢吞吞的走来了学校。
幸好她在乡下常年干活,已经锻炼出了一身力气,除了胳膊有点酸,旁的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