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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番石榴猎人 > 第6章
  沿着梧桐大道往东,掠过升起的城市霓虹,抵达杭城最大的体育场,这里人声沸腾,处处欢声笑语。
  今天除了是野合复工的日子,还是男子偶像团体f1ve巡回演唱会的最后一站,学生模样的粉丝们结着伴排队,陆续将空旷的场馆填满。
  演出还未开始,暖场的电子音乐就点燃了她们的热情,数以万计的亢奋叫喊从排风管道传至场馆后方。
  陶权坐在镜台前,随意划拉手机屏幕。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排风管道,它们的尽头通常是一架巨型外机,一面吹来煮熟的风,一面吵得听不见自己的心跳。
  “权哥你那边ok啦吗?准备上台了噢!”返听里传来队友的呼喊。
  他将手机丢到桌上,随后掏出兜里的项链戴好,起身前端详了一番镜子里的自己。
  好久没戴这条项链了,那种熟悉安全感依旧还在。
  两年半前,陶权以素人身份参加一档名为摘星计划的偶像选秀,一路闯进出道位,在礼炮声中步入全新的人生。
  这世上也不缺礼炮,彻响过后会在空中留下无数金色纸片,落在肩头或眉梢,掸去一片,又落下新的一片,他永远逃不开。不……
  他可以逃开了。
  五位男团成员在升降台集合。
  队友张大嘴巴好像朝他说了些什么,他没听清,在这个离舞台最近的地方,没有任何声音能抵得过粉丝呐喊。
  他嘴里嚼着口香糖,一般来说登台是不让嘴里塞东西的,尤其是他这种领唱角色,很容易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对偶像来说,负面新闻当然是越少越好。
  但对陶权来说,负面新闻已经挤得塞不下一个“边嚼口香糖边唱歌”了。
  升降台的机械阀门转动,上升。
  在被四面八方的摄像机捕捉之前,陶权伸手帮身旁队友整理那缕垂下的头发。
  紧接着,如同这发色的湛蓝灯光打在五人身上,粉丝呐喊霎时淹没一切。
  巡演是件无聊的事。
  他们重复着一模一样的表演,在不同城市的跟不同的人说同样的话,就连由粉丝发光手环组成的星海,似乎也未曾变过花样。
  因此陶权游刃有余。
  他太知道怎么撩拨观众的情绪了,在自己的part给上怒音或高音,或是各个机位的轰炸下献上凶厉的表情。
  粉丝喜欢他桀骜的模样,他随便就能演绎出双倍桀骜。
  190的个子,堪称托尼老师代表作的砖红色寸头,他陶权的外形优越到用完美偶像形容都是谦虚的。
  演出进行到一半,其他队友下台更衣,陶权一人在舞台。
  他笑着走到中央:“杭城晚上好!”
  沸腾的掌声袭来,陶权没有继续发言,而是认真地望着大家,双眼从左扫到右。
  眼珠仅仅两寸的移动,却引起整个场馆的喊叫回应,像海浪,更像暴雨。
  粉丝有节奏地嚎叫他的名字,他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尤克里里。
  再坐到高脚凳上,调整麦克风,凑近说:“欢迎你们在周六的晚上来到这里,我是陶权。”
  发光手环给场控切成属于陶权的海蓝色,舞台灯也是如此,舞台一瞬间就变成一艘在夜间航行的帆船。
  有更应景的道具出现:在陶权扫弦之际,舞台后方有一堵墙慢慢被推至他身后。
  这是堵模仿商铺的道具墙,玻璃橱窗里装着鱼缸,里面有数条孔雀鱼在追逐,而他就像一名流浪牧师,静静在坐在橱窗前唱诗。
  “我想引用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黄龙是我们巡演的第一站,也是最后一站,你们当中有大部分人我都认得。”陶权嚼着口香糖。
  “我也知道杭城的夜生活很丰富,像这样迷人的周五,你们可以去苏堤逛逛。”陶权在笑。
  “或者跟好朋友去露营,最近这个很火对不对?”陶权笑得很阳光。
  “以前我喜欢逛西湖,从南山路一直逛到北山街,有没有跟我一样的?”陶权听着粉丝们的哄笑。
  “但你们选择来黄龙,来看我们的演出,”陶权停顿,对着镜头弯腰鞠躬,“谢谢你们!”
  尤克里里的琴音开始变得有规律,耳返提醒该表演了。
  开唱前,他第一次公布了这首唱了很多遍的solo歌名:“一首《taoquan bossa nova》送给你们。”
  今晚是陶权第一次在巡演的舞台上发言,过去的十九站,他拒绝了所有公司要求的发言任务。
  拒绝发言的原因:不想说话。
  今晚同意发言的原因:心情好,24年来最好。
  且会变得更好。
  因为他即将穿着这身闪闪发光的演出服去见他的霍湘。
  霍湘,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意义。
  是日蚀潮涨,是尘暴雪崩,是世界运转的唯一法则。
  所谓的即将指的就是此刻,巡演已然结束,队友准备登台回应安可,而他嚼着口香糖从通道飞奔出去。
  上车,招呼师傅启动,夜车疾驰,驰往城西。
  道路两侧的树叶狂野飞舞,像他的心情,激动,复杂。
  六条十字路口,车停了六次,到野合的时间比预计的晚。
  当他推开门,看见魂牵梦萦的霍湘正端着威士忌杯轻啜,那酒墙的灯,完美将霍湘的躯干勾勒出来,坚硬,伟大,如同几公里外蜿蜒的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