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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400节
  昨天山坡上,还覆盖着薄雪,今天就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
  即使没有融化,那也不要紧,因为南方的雪不像北方,会把土都冻住了。
  高明程穿着一身旧衣,拿着锄头和袋子,就进山去了。
  路过这边的山脚下和半山腰时,高明程时不时能够看到一些土洞,这些土洞,就是村里人挖葛根留下的。
  时间越久的葛根,地下根茎部分就越粗壮,想要将之完全挖出来,就会挖一个很大的洞,一般人把葛根带走后,也不会特意用土把洞给填回去起来。
  高明程一路快走,他之前经常进山,早就知道山里有些什么宝贝了,于是目标明确的直奔一处坡地。
  当他来到那里,发现一切都是最自然的模样,并未遭到破坏后,这才放心。
  他顺着葛藤,找到了根部,先是判断根茎的长势,然后才开始挖,山里的土比较硬,不过雪融化后,土壤比较湿滑,高明程挖起来,就觉得比较容易。
  他每一锄都精准的挖在土里,并没有伤到葛根的根茎。
  当完整的根茎被挖出来后,如粗壮的树根般。这种野生的葛根,又叫做柴葛,后世倒是有粉葛的品种,粉葛出粉率会更高一些。
  他们这儿是黄土壤,葛根挖出来后,皮呈黄褐色,上面还沾满了细碎的黄泥。
  等洗干净后,颜色就会浅很多了。
  高明程掂量了下这根葛根,估摸着得有十来斤,想必有二三十年了。
  这会儿是冬天,藤蔓部分已经枯萎,葛根全部的营养,都转化为淀粉藏于根茎,等待来年春天,再消耗这些养分,长出新的藤蔓来。
  如果要挖葛根制粉,那么就得秋冬时挖,这个时候,根茎的淀粉含量才高。
  高明程成功收获一根葛根后,将之装入袋中,继续循着山坡而上,他记得山中所有葛根的位置,现在只需要一一将它们挖出来就行。
  只是第二个地方,却被捷足先登了。
  倒不是被村里的人捷足先登,而是被山里的野猪吃掉了!
  看着土里还埋着的半截葛根,高明程直呼浪费,不过他也没有去捡起来,就这么放着,等野猪饿了,还能再吃一口。
  野猪们好好吃饭,等他有空了,再来收割!
  高明程继续朝前走去,接下来的运气不错,他标记过的位置,并没有遭到野猪的破坏,于是二话不说,抡起锄头就干活!
  葛藤是很容易成活的植物,它们能够生长在山峰上,也能够生长在矮沟里,就连石头堆,它们也照样生长,在春季时,长出鲜嫩的绿叶,在夏季开出紫色的花卉,结出荚果来。
  高明程一直在山里专心的挖着葛根,直到天色彻底黑了,他这才收工。
  此时,带来的袋子已经装满了,他将袋子背在肩膀上,一手拿着锄头,领着黑虎和精灵下山而去。
  狗黏主人,他一回来,这两狗就紧黏他不放了。
  高明程也乐意带狗进山,万一有个风吹草动,还有狗报信呢。
  刚这么想着,黑虎就似乎发现了什么,朝着一处地方狗吠不止,很快,精灵也察觉了什么,跟着一块儿叫起来,声音中有着驱赶之意。
  高明程循声望去,恰好看到一只黄鼠狼飞快的逃窜离去。
  到了冬天,山里的蛇和蛙类都冬眠了,但黄鼠狼是不会冬眠的,依然比较活跃。
  其实牛尾岭的黄鼠狼不算多,小元山的黄鼠狼才多呢,坟山多黄鼠狼,因此才衍生了一些诡异故事。
  第557章 狗崽和人类幼崽
  家里有老婆孩子,那真是完全不一样了。
  当高明程背着一袋子葛根,从山里回来时,迎接他的是满室灯光和娇妻稚子。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许多美马上起身,说道:“年糕已经切好,青菜也洗好了,就等你回来下锅了。”
  煮年糕和煮面条一样,煮熟后,最好尽快食用,否则泡涨了,味道就不好吃了。
  因此许多美只把前期工作做好,准备等高明程回来后,再下锅煮。
  高明程见她快步往厨房灶台走去,于是问道:“这么晚了,儿子饿了没?”
  许多美动作利索的擦燃火柴,将手里的一堆干枯松针引燃,迅速的塞进灶里,黑漆漆的灶膛,瞬间变得明亮起来,里面早已经摆着几根柴火了,燃烧着的松针,会将这些柴火引燃。
  点燃火后,许多美才说道:“小旭旭吃了些鸡蛋糕,又喝了牛奶,现在还不饿。”
  小旭旭的确不饿,正在院子里追两个小狗崽玩。
  虽然他比狗崽大,但人类幼崽可没有狗崽灵活,以小旭旭这种走路都走不稳的身手,那根本不是两个狗崽的对手。
  与其说是小旭旭逗两个狗崽玩,不如说是两个狗崽在逗人类幼崽玩。见小旭旭摔倒没有跟上,两个狗崽还会停下等他。
  高明程笑着瞥了眼,然后自去提水洗脸洗手了。
  刚从井里打出来的水,其实一点都不冰,反而有种暖和的感觉,等洗过脸和手后,他又去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才去把小旭旭从地里抱起来。
  他笑着说道:“幸好把鸡都赶到鸡舍那边去了,不然这满院子的鸡粪,你多摔几跤,衣服就不成样了!”
  鸡是直肠子,如果养鸡不圈养,那么院子、堂屋里,将到处都是鸡粪。
  狗就好多了,狗是不会乱拉屎拉尿的。
  “爸爸,摸狗!”小旭旭贼心不死,指着狗崽,表示自己要摸狗。
  当人类幼崽有了长辈撑腰后,狗崽就倒大霉了。
  高明程命令两个小黑团子过来,又让黑虎、精灵和大黄也过来,逐个让小旭旭摸。
  终于摸到狗的小旭旭,当即咯咯咯的笑了起来,高兴的不得了。
  高明程见几条狗表现的不错,当即高兴的说道:“明天给你们加餐!”
  听到加餐两个字,几条狗的尾巴都摇的更欢了!
  正在欢声笑语时,厨房里响起许多美的声音:“明程,可以吃饭了!”
  于是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去洗手,然后才走进厨房。
  桌子上,摆着两大一小的碗,碗里都是煮熟的年糕。这一碗年糕可丰盛了,里面放了切片的风吹肉、荷包蛋、以及白菜苔。
  家里有不少风吹肉,还是之前猎到野猪后,高明程制作出来的,他腌制好后,让陈多福帮着晾晒,晾晒干了后,为了防止被老鼠偷吃,于是放进袋子里保存。
  这些风吹肉,高明程也不打算带到县里去,就留在家里慢慢吃,等到过年时,还可以拿去走亲戚。
  鲜香的风吹肉、软糯的年糕片、香喷喷的荷包蛋,以及青翠的白苔菜,一起组成了美味的食物。
  不但高明程和许多美吃的津津有味,就连小旭旭也能吃,为了照顾小旭旭的口味,许多美煮年糕时,是没有放辣椒的,而是在舀出年糕后,再放油炸了些干辣椒,将这些辣椒油舀进她和高明程的碗里进行调味。
  吃过晚餐后,也没有更多的娱乐活动了,整理了家里的东西后,就各自准备睡了。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起床了。
  在县里时,都是他们夫妻睡一张床,小旭旭睡旁边的小床,现在这房间里没有小床,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睡的就没有那么自在了。
  高明程悄悄地起床,并没有惊动许多美和小旭旭。
  他先去洗漱,然后用电饭煲煮了稀粥后,就领着两狗进山去了。
  天色微微亮,扑面而来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仿佛天地间,是一个大冰窟般。
  打霜了。
  这样的天气,人能呵气成雾,置身于山林中,也有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感觉。
  人的视线会受阻,但狗的嗅觉却不会受阻。
  黑虎和精灵一进山,就兴奋的追踪起野兔的踪迹来。
  兔子是恒温动物,不需要冬眠的,并且它们还怕热不怕冷,在冬天时,也是一样的活动。
  为了躲避天敌,生性胆小的野兔在白天极少活动,大多是在傍晚和清晨活动觅食的。
  因此高明程决定现在出来逮几只野兔,等天色大亮,回去吃了粥后,再进山挖葛根。
  昨天挖了一袋子,今天再挖一天,也就差不多了。
  毕竟他又不是拿去卖钱,只是自家留着吃而已。
  山中野兔数量多,在两狗的协助下,高明程很快就发现野兔的踪迹了,野兔们善于在昏暗的光线中活动,奔跑的也十分的快,普通人想弄到野兔,最好的办法还是下套,因为想追野兔,是很难追上的,即使拿着枪,也需要枪法很准,才能够打得中。
  奈何高明程开了挂,手中的小刀那是一丢一个准,每只野兔都应声倒下。
  这一手堪比小李飞刀的功夫,若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要大呼不可能三个字了!
  这也是高明程不愿意和人搭伙狩猎的原因。
  他更喜欢独自一人,有种自由自在,天地任我行的潇洒。
  当然了,如果有忠犬相伴,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汪汪。”精灵兴奋的朝倒地的兔子跑去,然后叼着兔子跑回高明程的身边。
  此时高明程的脚边,已经堆放着七只野兔了。
  现在还只是十二月初,山里还有不少吃的,因此野兔们长得还算肥胖,等再过一两个月,山里的兔子就会瘦一些了。
  也因此,高明程决定这次多狩猎一些野兔,吃不完的野兔,可以做成风吹肉来吃。
  “黑虎,精灵,继续找野兔!”高明程命令道,两狗通人性的继续寻找起来。
  后面花费了半个小时,总算又找到五只野兔了。
  高明程看着一早的收获,心里颇为满意,此时肚子也饿的咕咕响了,于是把堆放在地上的野兔捡起,领着两狗朝山下跑去。
  一人两狗飞快的跑动着,此时天色大亮,漂浮在半空的白雾,也逐渐消散。
  一缕阳光照射而下,昭示着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还未下山,大黄和两个小黑团子就欢快的迎了过来,那尾巴摇的,感觉能上天了。
  几只狗汇合后,那场面感觉就热闹的很。
  高明程笑看几条狗打闹,将手里十多只野兔先放在院子里,然后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的粥来吃。
  早上吃的简单,白粥配腌菜。
  不但人吃白粥,就连狗也吃白粥,很多时候,农村养的狗,那都是吃剩饭剩菜的,可以说,人吃什么,狗就吃什么。
  不像后世城里人养狗,那都是喂精贵的狗粮。
  吃了一碗粥垫肚后,高明程又吃了两个法饼,这才拿出刀具,准备剥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