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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锦鲤的美食恋爱日常 > 第202节
  而且,从这排骨上面剥落下来的肉,只要随便用筷子戳一戳,就会变成一丝丝的肉丝了。
  这种软烂的肉丝,竟然可以连同仅余的少许肥肉一起,直接拌在米饭里,成为肥美的“拌饭”。
  排骨的调味,是适当的咸味,但在这优雅的咸味之外,还有柔和的甜味作为缓冲。
  这种复杂细腻的香甜味道,让排骨的肉味显得更为肥美。
  胡椒粉提升了汤的鲜味,而香菜碎增加了汤的清香,辛辣的葱花则适度去除了肉汤的油腻感。
  排骨的肉感肥美鲜嫩,而汤则是辛辣鲜美的。
  作为小菜的糖醋萝卜片,吃起来是酸酸甜甜的感觉。
  它的调味,爽口得如同某种水果一般,但微酸的口感,却又能进一步让口腔感到清爽舒适。
  稍早前,炖在排骨汤里的那二十个鸡蛋……此刻也到了不该忽略的时间了。
  本来,只有这二十个鸡蛋而已,它的数量,让黎锦觉得有点舍不得动筷子。
  但黎锦思前想后,觉得即使自己完全不吃的话,这二十个鸡蛋本来也依然不够当成商品的。
  作为“试验品”的鸡蛋,还是先自己尝尝再考虑如何出售吧。
  然后,黎锦为自己和阿诚各捞了一个鸡蛋出来。
  在煮制的过程中,鸡蛋的蛋白刚一成形,就被黎锦捞出来、敲碎了蛋壳之后又丢回排骨汤中。
  这样一来,肉汤的鲜味就能煮进鸡蛋之中,让鸡蛋吃起来有一种“卤蛋”的感觉。
  阿诚买来的鸡蛋,是表面犹如白纸一般清洁的白色蛋壳,但经过炖煮之后,颜色却变成了红棕色。
  这种颜色,看起来倒是有点像茶叶蛋,但黎锦不用尝也知道,这种鸡蛋肯定比茶叶蛋美味多了。
  被黎锦敲碎的蛋壳,只是外皮有裂纹而已,外皮里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皮,继续把蛋壳连在一起。
  蛋壳内部这层皮,名字叫做“凤凰衣”。
  据说,“凤凰衣”治疗贫血的效果是很好的。
  可惜的是,“凤凰衣”的口感很差。
  所以,黎锦与大多数人一样,都不去吃这层皮。
  虽然有些遗憾,但对黎锦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用“凤凰衣”把整个蛋壳的皮都剥掉之后,露出来的凝固鸡蛋白,就犹如碎裂的瓷器一般,浮现出密密麻麻的花纹来。
  这层蛋清的外表,与普通鸡蛋清非常相似,看起来很光滑,仿佛并没有吸收肉汤常有的杂质似的。
  黎锦夹起了一个排骨汤炖煮的鸡蛋,下定决心,一口咬了下去。
  细腻而又富有弹性的鸡蛋白,仿佛一瞬间充斥着黎锦的舌头与口腔,让她印象深刻。
  虽然很有弹性和韧性,但那绝不是硬邦邦的,而是柔软而又有适度韧性的鸡蛋白。
  更进一步咬开之后,里面的鸡蛋黄竟然也被汤汁染色而显得颜色格外深沉。
  蛋黄虽然是凝固的状态,但一点儿都不干,而是类似非常新鲜的咸蛋黄一样,细腻柔软,有一种沙沙的美妙质感。
  “怎么样?”黎锦不由得炫耀般地说道,“味道不错吧?阿诚你怎么看?”
  “阿诚还能怎么看?嗯……阿诚觉得好吃啊。”阿诚沉思着说道,“这是阿诚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和卤鸡蛋了。将军做饭实在很美味啊。”
  “我也觉得啊。”黎锦微笑着说道,“虽然我吃过很多次排骨和卤鸡蛋,但是都没有我自己煮的好吃呢。真不愧是我呢。”
  那么,在这番试吃之后,黎锦觉得,中午开业时要提供的食物,已经很妥当了。
  或许之后一段时间,会增添新的食物。
  但现阶段,黎锦觉得就先供应这些好了。
  距离午时还有极短的一段时间,黎锦有些紧张地在厨房中来回走动起来。
  她非常担心,“最终无人问津”的结果。
  “这怎么可能呢?”阿诚惊讶地说道,“将军想做的事情,怎么可能做不成呢?”
  “虽然是这么说……”黎锦叹了口气,说道,“但这种‘规则’如果真的存在的话,它就不能有‘不灵’的时候吗?”
  “不会的。”阿诚以斩钉截铁的自信语气说道,“阿诚保证,肯定会有人上门的。阿诚只希望,不要太过于络绎不绝了。因为如果真的这样的话,咱们招呼不过来啊……”
  “谢谢阿诚啦。”黎锦迷茫而又无力地点了点头。
  真有阿诚所说这么顺利吗?她还是不太相信。
  最后,黎锦还是找了一张纸,在桌子上写了四个大字出来。
  黎锦拎着写有“开业大吉”四个字的长方形白纸,来到了“有间饭庄”的门口。
  急切间,她用肉汤代替浆糊把白纸贴了上去。
  这么做虽然有些奇怪,但其实是行得通的主意。
  熬煮得足够浓稠的肉汤,是非常黏腻的。
  黏度上,基本上可以当成浆糊的代替品,也一样能粘住纸张之类的东西。
  只不过,用肉汤来粘贴东西有些浪费。
  而且,成本也高于浆糊,效果却未必更好。所以,没人会打这方面的主意。
  但是,因为黎锦手边这种东西有的是,而临时熬煮浆糊才是浪费的行为;所以,黎锦就偶尔铺张浪费了一把,将肉汤当成浆糊贴在了门上。
  “排骨饭哦!好吃的排骨饭哦!想吃的人快进来吃吧!”黎锦用明快的声音吆喝了几句之后,就由于羞涩而迅速跑掉,回到了“有间饭庄”之中。
  黎锦知道,吆喝并不是一件很值得羞耻的事情。
  恰恰相反,这是推销时必不可少的行为。
  但是,知道归知道,注意到“自己在大街上用嘹亮的声音大喊”这种行为,还是让黎锦感到浑身不自在,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自己的脸皮,什么时候才能变得稍微厚一些啊……难道一生都是这样吗?
  想到这里,黎锦有些烦恼地坐在了“有间饭庄”的柜台里面。
  “你们家是卖‘排骨饭’的‘食肆’吗?”忽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这个女孩子的衣服,虽然不算华丽,更没有穿金戴银、珠光宝气……但看起来,她的衣着还是很精细讲究的,应该是个中等人家的女孩。
  “是呀,我们家是专卖‘排骨饭’的食肆哦。”有人来访时,黎锦就立刻打起精神。
  但她并不习惯过度自卖自夸,因此,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家的餐品就不再往下说了。
  “是怎么卖的呢?”女孩子好奇地继续问道,“我从来没有吃过‘排骨饭’这种东西,很想尝尝哦。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食物,是如何出售的呢?”
  “米饭与排骨,是分开收费的。”黎锦说道,“米饭大碗三文钱,小碗两文钱。排骨则是两文钱一块。”
  为了解释自己的话,黎锦还用拇指与食指勾成圈,来指示排骨块的大小。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女孩对此却是显得很茫然。
  “排骨原来这么小啊?”女孩子惊讶地说道,“那只买一块排骨的话,岂不是不够下饭吃的卖?”
  “当然啊。”黎锦说道,“只要你是用来配饭的话,只吃一块排骨那肯定不够吃呀。我们这里有每碗十块的大碗排骨,售价十五文,每碗五块的小碗排骨,售价八文哦。”
  可惜,女孩子居然掰着手指算了半天,才搞清楚“碗装套餐比一块块购买的排骨便宜”这么简单的道理。
  这一点,让黎锦稍稍有些哭笑不得。
  “那么……我就先来一碗‘小碗米饭’、以及一碗‘小碗排骨’吧。”女孩说道,“我先试吃一下,如果好吃的话,我以后还会来的。”
  “一共十文。”黎锦说道,“先给钱。因为,我对‘谁给了钱’‘谁没有给钱’这种事情是记不住的。所以,你先给我钱,我这就给你盛排骨去。”
  “好啊。”女孩子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给钱倒是痛快。
  她立刻数了十文钱交了过去。
  虽然不是第一次经营时挣到钱了,但今天是第一次从食肆、从“炖排骨”的套餐中挣到钱,黎锦还是很高兴的。
  对女孩拿出的铜钱,黎锦自己又重新数了一下。
  她倒不是担心女孩会存心少给钱。
  黎锦只是觉得,连“小碗米饭”“小碗排骨”合计应该多少钱,都需要掰手指计算的孩子,数铜钱一次就成功的概率,也实在不高。
  幸好,数了一下,黎锦意外地发现一点错都没出。
  女孩拿出的,确实就是十文钱,黎锦多少安心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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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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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起了由于最近才刚刚开始启用、而因此格外热衷的物品“账本”后,黎锦在最左边的位置写上了“一”这个数字。
  她斟酌了一下,又在稍微右侧的位置,写上了“小碗米饭加小碗排骨合计十文钱”的文字。
  【按:本作为架空世界,其中文字书写顺序通常均为横向,且从左往右书写。】
  关于“有间饭庄”的收入支出事项,第一次记录的账本内容,就是这些了。
  黎锦进入厨房,将第一次作为商品出售的排骨与米饭盛了出来。
  如之前计划、预想的一般,为了装饰与调味,排骨汤中撒进了适量的香菜与葱花。
  青翠欲滴的香菜与玉石般璀璨优雅的葱花,让这份排骨的卖相,看起来格外精致高级。
  像是一道赏心悦目的美食。
  “给,你的小碗米饭与小碗排骨。”黎锦一手端着一个碗,淡淡微笑着说道。
  把这份套餐放在桌上之后,黎锦才意识到自己一时疏忽,竟然忘了给“有间饭庄”的第一个客人送上餐具。
  于是,黎锦又迅速回到厨房,为女孩准备了筷子与汤匙,并再度为她送上。
  吃带汤的排骨饭时,用筷子作为进餐工具,似乎有些多余。
  只要用汤匙舀起排骨送入口中,再将咀嚼后脱离的骨头吐出就好了。
  吃米饭的时候,也完全可以用汤匙代替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