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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 > 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_分卷阅读_62
  骑兵战斗的时候如果跌下马,几乎等同死亡。胡子是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男人们一天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马背上,只在吃饭、方便和睡觉的时候才会下马,赶路的时候,甚至连这三样事情也能在马背上解决。所以胡子都有罗圈腿,走路不稳的现象,更不要说跑步了。许多胡子根本不是被大梁国的士兵砍杀,而是跌下马之后,被自己人的马蹄践踏而死。
  “骑兵冲锋!”蔺柏这次没有再挥手,而是拿起了马鞍边的一杆长枪,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不用说,这杆长枪是蔺秋亲自“设计”,由机关大师苏烨和匠人共同打造出来的。
  枪尖是这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三棱枪,这种枪尖脱胎于三棱刺刀,一旦刺入人体,伤口如果不缝合完全无法自然痊愈。而且整个枪尖呈银红色,因为上面包裹了一层水银和红铅。
  红铅就是销铅,这种销铅含有金属铬,铬是一种口服和接触都无害的金属,可是只要和伤口一接触就能导致伤口流血不止,即便是缝合了伤口也没用,除非把受伤的那一块彻底挖掉才行。
  为了把水银和红铅镀在枪尖上,苏烨可是费了无数的心思,这只是因为有一次蔺秋看到自己父亲背上的一个伤疤,那是一个圆形的深凹下去的伤疤。蔺敛告诉他,这是有一次中了胡子一箭,因为箭头淬了用腐烂的尸体和马的粪尿调和的汁液,只要射中了,不挖掉那块肉就会一直腐烂下去。蔺秋当时摸着那个伤疤没有说话,可是蔺敛却在他眼里看到了一丝心疼,把傻爸爸大将军给感动坏了。
  在路人甲的游戏里有一种火焰刀,只要被这把刀砍伤就会出现流血buff,而且在战斗中一直无法解除这种buff。要制作这种火焰刀需要一种矿物,就是红铅。大梁国别的不多,可是矿产绝对的丰富,边关附近就有这种红铅矿,于是在苏烨不断的试验了一个多月之后,终于把水银粉和红铅粉镀在了枪头上。
  蔺柏的力气比不上蔺岳,甚至武功也不是边军之中最好的,可他对时机的掌握却是最准确的,这也正是蔺敛派他出战的原因。
  一开始的爆弹虽然威力不足,可是却炸乱了胡子的骑兵,再派出战车砍杀,因为胡子的前军和中军撞成一堆,后军根本没办法放箭,又有车轴上伸出去的狼牙棒绞伤马腿,胡子不能上前砍杀车里的人,战车在这乱成一团的战场上几乎如入无人之境。而现在一些胆怯的胡子已经开始逃跑,正是骑兵出击的好时机。
  只有三千人的骑兵仿似一条蛟龙,直插入战场,不断的往来穿插,每一次都会带走数百胡子的性命。
  不是没有胡子的头领试图组织反抗,可是一来只要有胡子集结,蔺柏就会帅兵冲过去将胡子的队伍打散,二来那些爆弹还在陆续的射出,即使没有一开始的密集,还是让胡子的马匹惊慌不止。而大梁国的马匹经过几个月,不断的噪音轰炸,早就不受影响了。
  蔺柏一枪刺入一个胡子千户的胸膛,把他挑得飞了出去,撞得一个胡子兵从马上掉了下去,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和暖的风中带着泥土和鲜血味的气息,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
  可是就在这时,一个身影裹在寒烈的刀光中向他撞去,蔺柏枪杆一横挡住了那个身影,可是胯下的战马却被那人的刀砍在前腿的关节处,立刻向前扑倒在地,蔺柏手掌在马鞍上一拍,整个人飞跃而起落在地上。
  “蔺柏?!”那人满面的狰狞,咬牙切齿的盯着蔺柏,恨不得吃了他。
  蔺柏眉头一挑,冷冷的说:“你是谁?”
  那人更是恨得双目通红,狠狠道:“哈齐海!”
  ☆、第91章
  胡国第一高手哈齐海的大名,蔺柏当然听过,只是眼前这个人和他想象中完全不同,胡子惯常戴的皮帽没了踪影,乱糟糟的头发上满是泥土和草屑,连衣服也是脏兮兮的仿似抹布一般,甚至能在上面看到几个马蹄印,如果再瘦一些,就这副打扮坐在街边,或许会有好心人丢几个铜板给他。
  可是当他举起手中的弯刀一刀劈过来的时候,蔺柏终于相信他是哈齐海了,这个人不愧是胡国的第一高手,只从那刀锋划过,带起的风声就能知道,这一刀的力量有多强大。
  蔺柏不敢硬接,身体一侧,枪尖把弯刀一拨,可是哈齐海力道太大,虽然弯刀砍偏了,刀尖还是划过了蔺柏的手臂,只听“嘶”的一声,袖子已经裂开一个大口子,可是里面却没有血流出来。
  哈齐海一愣,作为一个高手,对兵器的掌控绝对灵敏,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刚才弯刀的刀尖绝对触碰到了蔺柏的胳膊,以弯刀的锋利程度,不说砍断手臂,起码也该割出一个大口子,可是为什么却一滴血也没有?
  战场之上不容一丝懈怠,就哈齐海这一愣神的功夫,蔺柏已经一枪对着他喉咙刺来,哈齐海急忙一偏头躲过,手中弯刀向蔺柏的腰部砍去,同样划破了蔺柏的衣服,里面依旧没有任何血流出。
  “怪物?!”哈齐海的双眼闪过一丝恐惧,不流血的怪物!
  蔺柏不知道哈齐海所想,他平时是沉稳的性子,可是只要遇到高手就会变得异常兴奋,手中长枪一招快过一招。
  武林中有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的说法,蔺柏力量不够,可是他自小刻苦练习长枪,手中长枪就像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时把那百多路枪法使出,竟然将胡国第一高手稳稳的压着来打。
  当然,他能如此轻松,是因为哈齐海的弯刀根本伤害不了他。
  别的士兵都有盔甲的保护,蔺柏却从来不穿盔甲,因为他的枪法对身体的柔韧度要求极高,盔甲会严重影响他的发挥,所以蔺秋找了北疆地区最好的织工,为他织了一件纱衣。说是纱衣,其实里面掺了蚕丝、人发、细铜丝,细细密密的织出来做成衣服,穿上不会影响行动,可是别说刀锋割不破,就是弓箭在十步之内也射不穿。
  蔺柏的里面穿的就是这种防箭服,他不知道这是另一个时空里,一个名叫成吉思汗的伟人发明的,他只知道这是自家小弟为自己做的,是世间唯一的一件,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有!
  想到自己父亲那泛酸的眼神,蔺柏的嘴角上扬,枪尖挽了个枪花,一枪刺向哈齐海的眉间,哈齐海虽然身形魁梧却极为敏捷,向后一个下腰,脚尖已经踢在枪杆上,把长枪踢得向上荡起。
  就在他二人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两千五百辆战车和三千多骑兵依旧在疯狂砍杀,五万多胡子兵被打得彻底失了士气,还能控制住战马的胡子兵不顾一切的败逃,整个战场上只剩下不足一万的胡子兵,而且有一大半都受伤严重,但凡还能动弹的都爬上战马逃窜而去。
  蔺柏和哈齐海久战不下,彼此都打出了火气,尤其是看到士兵不断逃跑的哈齐海,这是他头一次领兵攻打大梁,如果第一次就战败,他的第一高手名号立刻就会被夺走,他可以不在意这个名号,可是那些敌对的部落可能因此而打压哈部,他的部落也将被夺走放牧的草原。
  现在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继续战斗,等待援军,二是杀死蔺柏,只要带回蔺敛长子的人头,即使战斗输了也没人能说什么了,可是他能杀死这个不会留血的怪物吗?
  胡国军队的大营离战场不足五十里,因为天气晴朗,哈齐海能隐约看到大营的炊烟,可是除了逃回去的战马扬起的灰尘,没有一个增援的士兵。
  “胡瓦尔!”哈齐海暗暗咬牙,这么长时间不派援兵,可见胡瓦尔是放弃了自己,甚至故意派他出来送死。
  “首领,快走!”一个身影从旁边猛的扑过来,被蔺柏的枪尖刺入胸膛,那人一把抓住蔺柏的枪尖,却把另一只手上的缰绳甩到哈齐海身上,大喊道:“快走啊!”
  哈齐海认出那个人是自己的一个亲卫,他立刻一把拽住缰绳,翻身上马,这时候战斗已经快结束了,如果再不走,等大梁国的骑兵合围过来,即使哈齐海是胡国的第一高手,也无法独自从数千的骑兵中突围。
  然而没等哈齐海策马,只听一声爆喝“给爷爷留下来吧”,一个黑影子突然从斜刺里冲出,跃起半空,挥舞着两把巨斧猛的劈了下来。
  哈齐海不及细想,连忙扬起手中弯刀去挡,只听一声脆响,那弯刀被斧头直接砍断,斧头力道不减,哈齐海坐在马上没有地方腾挪,被斧头砍了个正着,捂着脖子掉下马去,鲜血泉涌一般从脖根处喷出。
  “二弟,你怎么来了?”蔺柏把那胡子从枪尖上甩了出去,不满的说。
  “我看大哥打了那么长时间,手痒了。”蔺岳走过来,看着倒在地上不断抽搐的哈齐海,说:“这人也太没用了,连一招都接不下来。”
  蔺柏打了半天,最后却被蔺岳抢着杀了对手,气得他直翻白眼,心里狠狠的想,我才不会告诉你,这个人是胡国的第一高手哈齐海呢!
  在确认没有敌军增援后,蔺敛派出步兵清理战场,尤其是那些受惊逃窜的战马,更是全部拉回了边关。
  经过清点,这次会战杀死胡子四千四百余人,俘虏六百四十三人,获得战马三千余匹。战马被隔离圈养,由兽医检查确认没病的才会归入边军骑兵。而那六百四十三个俘虏则被关押进了医所旁的牢房里,等着为大梁国的医学和解剖学发光发热。
  虽然这次杀死的胡子数目并不太多,只有四千多人,以往一次攻城战下来,几个隘口加起来也能杀这么多。可问题在于,这次出战的人数只有两万不到,而胡子的兵力却是五万人。两万对五万人的战斗,杀死敌人四千多,自己却只伤亡不足一千,这实在是一次了不起的大胜了。
  其实总结这次胜利的过程,不难看出其中有许多偶然性,原本应该是胡色达帅兵却临阵换将。哈齐海虽然是第一高手受人尊敬,可是为人自大狂妄,战场上只凭蛮力、毫无谋略,以至于胡子逃跑的时候,只有他的亲兵还护在他身边,别的人都只顾着自己了。
  但是也无法否认,这次的胜利里,爆弹和战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爆弹杀伤力虽然不够,可是剧大的爆炸声不仅让胡子的战马惊慌,也吓破了胡子的胆,这才造成胡子的前军和中军相撞,彼此践踏。而战车却是杀伤敌人最多的,先不说车轴上的狼牙棒,只那车上的四个人手持长武器,习惯于拿弯刀或者长刀的胡子根本无法靠近,而车上的四人却能轻易砍掉马背上的胡子脑袋。
  伤亡最大的就是蔺柏带领的骑兵,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战车灵活度不够,如果有大批胡子集结起来,对战车进行围攻,战车上的四个人可挡不住,必须由机动灵活的骑兵来冲杀。
  蔺敛看着桌子上的战报,又是欣喜又是忧愁,自己的小儿子能干,设计出这种神兵利器,还有这种混合式的战斗,他除了欣喜还有自豪。只是小儿子每次来都是要揪胡子、骑大马……虽然他很高兴儿子如此亲近自己,但是他毕竟年纪大了,骑大马什么的实在是快要力不从心了。
  十日后,一份战报放在了梁洪烈的桌子上,看着战报上的数字,本身就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皇帝陛下瞪大了双眼。
  “王骞,去把上次大将军送来的密奏取来。”
  “奴婢遵旨。”
  说是密奏,其实却是厚厚的一叠资料,从火药的配方到炸药的制造,以及几次的炸药试验记录。又有战车、弩炮、多发连弩的绘图,以及一个名为“爆弹车”的详细图纸和资料。
  对照战报和图纸,梁洪烈很快就推演出了整场战事,他叹了口气,说:“可惜这爆弹车攻击太弱,如果那些爆弹能一下就把人炸死该多好……”
  就在他说这话的第二天,一个衣着颇为气派的男子来到了北陌县县衙,求见县令大人。
  梁熙最近忙得脚打后脑勺,连睡觉的时间都一减再减,所以听说不是公事,就摆了摆手,说不见。
  跑腿的衙差收了点好处,连忙说:“那人说在报纸上看到广告,知道我们这里捡到一个小孩,还说年龄和衣物都对的上,应该就是他的儿子。”
  “虎头的爹?”梁熙愣了,终于把脑袋从政事里抬起来,想了一下,说:“那就去看一下吧。”
  这虎头毕竟是他亲手所救,又养了半年,还是有一些感情的,有时候他甚至希望虎头的家人找不到虎头,不过理智上却又知道,虎头还是送回去更好。
  “草民辛阜见过县令大人。”那人一见梁熙就抱拳行礼。“草民有重要的事情要单独与县令大人商议,还请大人应允。”
  “啊?难道你不是虎头的爹?”梁熙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
  “虎头?”那人只一想就明白,这是梁熙为自己儿子起的小名,一笑道:“我是不是虎头的爹,需要待会儿见着了才能知分晓,只是我姓辛,是霹雳山庄的庄主。”
  ☆、第9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