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弃疾知道继续这么往前走,自己和季春来直接师徒情分就真的要断了:季春来本来就已经和他断绝关系,看到他这蝇营狗苟的模样只会更加厌弃。
但吴弃疾并不后悔。
庄子讲过这样一句话:两条鱼与其在干涸的河道里用唾沫湿润着对方,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还不如各自在江河湖海里自由畅游。
吴弃疾遇上季春来的时候吴家遭逢劫难,他几乎失去了所有家人,幸而有季春来出手才勉强保住了一个家。那时候季春来非常喜爱他,视他为得意弟子,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
要说这世上对吴弃疾最重要的人是谁,那肯定是季春来。
即使走这样的路会加深季春来对他的厌恶,吴弃疾也不会后悔:他说什么都不会让季春来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那不是他师父应该呆的地方!
吴弃疾看了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郑驰乐,说道:“先去睡一会儿吧,小鬼,下午还有得你忙!”
郑驰乐:“……”
这家伙用起童工来还真是不含糊!
郑驰乐心里有事,整个下午都有些魂不守舍。
下午关振远来接他的时候见到他这副模样,笑着问道:“觉得不好玩?”
郑驰乐摇摇头:“挺有趣的!”
关振远说:“我看你好像挺累的。”
郑驰乐说:“我听姐说老头子身体又变差了。”
关振远说:“其实还是老样子,你堂叔他们会好好看照着。”
堂叔?那就是搬回了郑家村。
郑驰乐觉得情况更不乐观了。
要知道郑存汉早年和家里闹僵了,早早就跑出去自立门户了。以郑存汉的脾气,能让他搬回郑家村住只有一个原因:他不回去就不能让郑彤放心!
一直到见到关靖泽,郑驰乐都是小脸微沉,一脸的不开心。
关靖泽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但却没去深究,直接找出一套衣服递给他:“一身臭汗,汗臭味整条街都能闻见了,你还想留着来下饭?赶紧去洗个澡。”
郑驰乐:“……”
这家伙一天不毒舌会死啊!
不过人比人还真是气死人,在郑驰乐的记忆里关靖泽永远都不会有狼狈的时候,即使海堤决堤时关靖泽到前线指挥,别人注意到的依然是关靖泽那坚毅过人的神色,而非那一身泥污。
这个时候的关靖泽还相当“秀气”,小胳膊小腿儿看起来没有半点威胁力,可不是后来那个黑得下脸、狠得下手段、做起事来绝不含糊的“关阎罗”。想到关靖泽那时候的名声,郑驰乐阴郁的心情一扫而空,他也不接关靖泽递来的衣服,一把将他扑往身后的床上。
关靖泽猝不及防地往后一倒,幸而脑袋磕到的是自己的枕头,没有跟硬板床“亲密接触”。
他皱起眉头瞪着郑驰乐。
突袭成功的郑驰乐得意得很,他不怀好意地伸手捏住关靖泽脸颊的嫩肉,相当流氓地赞叹:“手感不错!”
关靖泽一脚伸进他腿间,反手把郑驰乐逼到在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完了以后他一脸正经地陈述自己的感受:“你的也不赖。”
闻声而来的张嫂瞧见他们在打闹,也不打扰,出去跟关振远感慨:“靖泽就是得有个同龄的伴儿。”
关振远笑着说:“他周围的同龄人还少吗?这小子眼光高,一般人他可看不上眼。我看他跟乐乐是看对眼了,要不然他是不会理人的。”
张嫂很赞同关振远的看法:“也是,乐乐那机灵劲瞧着就让人喜欢。”
这时郑彤打开门回来了,刚好听到张嫂夸郑驰乐,顿时百味杂陈。她心里藏着事,表情难免会带出一点沉郁,关振远看了就觉得奇怪:“我说你们姐弟俩怎么一个表情?说好了的?”
郑彤一僵,强颜欢笑:“忙了一天,有点累。”
关振远说:“瞧瞧这笑得,比哭还难看。今天去找吴先生,谈得顺利吗?”
郑彤说:“吴先生答应了公休日要过去。”
关振远说:“那正好,公休日我也放假,到时我们一起过去就成了。”
郑彤点点头。
接下来的两天郑驰乐依然由关振远载着往吴弃疾那边跑。
经过三天的观察,郑驰乐发现吴弃疾的用药分明非常高明,远不是他以前认为的“只用重药”,相反,吴弃疾更多的时候都跟季春来一样尽量选用“上药”——即没有毒性或者毒性很低,长期服用都对人体无害的药物。
郑驰乐还跟童欢庆混熟了,别看这家伙长得圆圆胖胖,他脑筋的灵活度和操作的灵活度都远超于一般人!平时这家伙都看起来整一个傻大个,可一遇上患者他却跟换了个人似的,认真敬业到让人无可挑剔。
至少郑驰乐是寻不出错处的。
同时郑驰乐也已经从童欢庆嘴里掏出了一点儿吴弃疾的事:童欢庆拜师是五六年前了,那时候吴弃疾就已经非常厉害。童欢庆从小就爱极了医术,见识了吴弃疾的本领以后哀求家里人想办法让吴弃疾收自己为徒,一开始吴弃疾是不肯的,后来他父亲跟吴弃疾谈过以后,吴弃疾才点了头。
童欢庆悄悄对郑驰乐说当时他在偷听,隐约听到了吴弃疾的“师父”,一直非常心向神往:师父都这么厉害了,“师公”得多厉害啊!
郑驰乐听后与有荣焉:那可是他师父,能不厉害吗!
不过童父说服吴弃疾收下自己儿子时居然会提到“师父”,说明吴弃疾做的事似乎真的和师父有关。
郑驰乐绷着小脸,严肃地思考着里面的每一个关节。
吴弃疾抬头时看见郑驰乐和童欢庆相处愉快,顿时对拐带郑驰乐又多了几分信心:师兄弟间相处融洽,好事儿!
日子飞快流逝,公休日很快就到来。
吴弃疾跟着关振远一行人坐上了回郑家村的客车。
☆、第十七章 引导
这年头的客车还没有严格地规范起来,出了省城以后就是典型“招手停”,一路上陆陆续续地上了不少人。
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很多人都穿上了时下流行的“的确良”,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色调,看上去非常洋气。
郑驰乐想起自己以前也觉得这种衣服很好看,还想过要攒钱买上一件。不过后来他跟着季春来大江南北地跑,对这些东西的追求反而淡了,因而也没机会让自己“时髦”一把。
现在以“未来人”的审美看这些大红大绿,还真难以接受!
一边的关靖泽也注意到郑驰乐盯着那些“的确良”直看,他一脸正直地说:“我小姨给我买了几件这样的衣服,你要是喜欢我就送给你吧。”
郑驰乐:“……”
郑驰乐迅速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关靖泽的小姨他是记得的,那为女中英豪自己开了家服装设计公司,“前世”在国内挺有名。
可惜的是作为公司老板她收获最多的是这样的哀嚎:“求你了老大!我们会全心全意为你工作,你千万别动手!”
因为这女人眼光极差,色感糟糕,款式设计更是“大胆又新颖”,怎么惊悚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