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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无言之爱[重生] > 无言之爱[重生]_分卷阅读_67
  孟池朗也不避讳地道:“不好意思,他不会说话。”
  “啊?”姑娘家语塞了一阵,好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不由多看了赵凌宇几眼。
  赵凌宇拎着水壶站起来,赵大叔的女儿忙抢过来,晃了晃没水了,便道:“我来弄,你们坐着就行了。”
  赵凌宇干脆地转身,看他,意思是现在可以脱衣服了吧。
  孟池朗脱了外套,小声道:“你别让我再喝水了,待会儿想上洗手间怎么办。”
  毕竟是在陌生人家里,孟池朗很是拘谨,赵凌宇倒不觉得有什么:我陪你去。
  不多一会儿,狍子大餐就上桌了,人很多很热闹,桌子坐不下,就随意地站在桌边。赵凌宇和孟池朗是客人,理所当然是坐在桌子的,被人劝了好几次多吃些,孟池朗不再缩手缩脚,太不干脆了反而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狍子肉确实好吃,是孟池朗从没吃过的可以称之为一方风土的口味,还有些家里腌制的酸菜白菜,很是爽口。
  一大桌的老爷们酒没喝几口,就开始划上拳,好些个喝酒上脸的,脸上一片逼近黝黑的红,咧着一口大白牙粗着嗓子喊口令,不管输了赢了都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孟池朗扭头看了好几回,等有人将酒水推到面前劝他喝酒的时候,才赶紧双手端着酒杯站起来回敬人家。
  这举动让一群人都笑开了。
  赵凌宇当然也要被劝酒的,孟池朗想起某次差点交代他半条命的经历,赶紧把他要往嘴里倒的酒抢过来:“他不会喝酒,可别让他喝,待会儿不好收拾。”
  “怕什么,喝完了往炕上一躺,随他闹去。”
  也不知是酒气还是某些回忆,让孟池朗倏地红了一张脸,他坚持:“我喝,我替他喝。”他可是怕这家伙要是发起酒疯,当着这些淳朴大叔大妈的面对自己做点什么,他也就不用见人了!
  孟池朗也没喝几杯,就很烫,度数也纯,喝进肚子里很有暖身的效果但头一个烧的就是胃,赵凌宇不许他多喝。
  吃饱喝足,孟池朗转头和赵凌宇说着要给赵大叔钱的事,就被很热情地留宿了。
  赵大婶很麻利地将屋子收拾出来,特意还换上了新的被褥,天也已经很晚了,这地方也不能指望有出租车,若要回城里还得劳烦赵大叔赶车送他们,已经很过意不去,孟池朗自然不敢这个时间劳烦人家。
  盛情难却。
  所以,却之不恭。
  赵凌宇知道他习惯,知道他不洗个澡是睡不安稳的,何况刚才一顿饭流了不少汗。他与人交往一向大气,用孟池朗的话说就是这个人脸皮特别厚,一点都不知道不好意思,这不,又借了人家的厨房烧热水,对于土炕没辙到头来还是人大婶动的手,孟池朗躲在屋里已经是愧疚到不敢见人了。
  北方人的习惯是洗澡的周期很长,孟池朗听说过他们是在大澡堂里相互搓背洗澡的,可说真心的,他从没有去尝试的打算。
  赵凌宇装了一木盆热水,怕他着凉,就让他站在床上,拧干毛巾递给他擦澡。孟池朗擦好了,钻进暖和的被窝里,看他也给自己浑身擦好,随意套了外裤和外套出去把水倒了,才回来。
  他掀开被子,拍了拍床让他赶紧进来。
  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孟池朗都没能睡着。炕头的温度很高,对于第一次睡的人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舒服,身体贴着床的部位不过一会儿就觉得烫得难受。他偷偷把手脚伸出被子外,很快就会被赵凌宇逮着收回被子里,如此几次,他干脆夹住他的脚不让动了。
  “热。”
  孟池朗的声音可怜兮兮的,他生在南方,又久在国外,普通话并不如何标准,尤其是R开头的词,说起来音很软,像在撒娇。
  赵凌宇哪里受得了他这样,安抚地亲了亲他额头,又将被子稍稍拉开了一点透风,自己的手放在外头一会儿,在贴在他耳后给他降温,希望他舒服些。
  孟池朗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疼他几乎是赵凌宇的习惯,可每一个小细节小动作都能让他倍感幸福。他挠了挠赵凌宇的肩膀,说:“我睡不着了。”
  赵凌宇会意地伸手拉开灯,正想和他说什么,转头就见孟池朗的脸红的厉害。是之前喝的酒这时候被热气蒸上脸了,忙问了头晕不晕疼不疼。
  孟池朗摸了摸自己的脸,是有点晕,但这种微醺的感觉并不坏,尤其是赵凌宇满脸紧张的时候。
  赵凌宇起身给他倒了杯水,孟池朗喝了一半虎着脸放下了,他抬头对赵凌宇说道:“你有没有发现,赵大叔女儿一直偷看你。”
  赵凌宇催着他喝完,闻言只说:她也偷看你。
  “没有看你多!”语气颇为郁闷。
  赵凌宇怕他醉了,看他计较的样子心情极好地亲了亲他。
  孟池朗还说:“她是不是觉得你比我帅?”
  赵凌宇顺着他:看我比你高吧。
  孟池朗把水杯往他手里一塞,拉高了被子不忿道:“什么审美!什么眼光!”
  赵凌宇:眼神还好。
  孟池朗本来还跟着点头,转了个弯才明白过来,气哼哼地拿了一个枕头丢他。赵凌宇正喝着他剩下的水,一边接了被呛了下,水都溢了出来,孟池朗快意地笑出声来。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听到外头有人起夜的动静,赵凌宇就关了灯。孟池朗实在热得太难受,再睡时打算把上衣裤子脱掉。他睡姿不好,可习惯了穿睡衣,这一次临时起意的外宿没有准备,可在别人家里他不会半果着睡,实在是热得没办法才不得已而为之。
  村里的夜很静,连外头树上雪掉下来的声音都清晰可听,赵凌宇在昏暗中看着他的动作,在他抬高双手的时候有些忍不住地吻他的肩骨。
  那感觉很缠.绵,孟池朗很享受,像早上醒来他在洗手台前抱着自己亲吻自己的肩头和脖子,镜子中印出的画面总是能给他一整天的好心情。
  他的舌头在打圈,牙齿也轻轻咬着,给他需索的信号。
  今晚很不一样,孟池朗给了他非常大的纵容,赵凌宇没舍得抽手,在孟池朗的默许中得寸进尺,他想克制,但孟池朗大胆地磨蹭给他暗示。
  那夜最后还是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不是两人不想,而是赵凌宇理智地想到这是孟池朗这一世和他的第一次,那些东西都没有备着会让他吃很大的苦头,而且这个地方清理起来不方便。何况,孟池朗脸皮子薄,若他大半夜去烧水,惊动了人只怕他会尴尬到无地自容。
  即使是这样,孟池朗还是一身大汗地趴在他身上,懒懒地不想动弹,任着赵凌宇拿着自己的衬衣给他擦汗。
  和他做这种事,其实感觉一点也不糟糕。
  ……虽然听说那什么会很疼,但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只靠抚.慰就能过一辈子。
  更何况,孟池朗越来越想和他有更深入的羁绊。杜雅的表现给他敲了很大的警钟,他开始留意到,赵凌宇对于女人来说有多大的吸引力。他本人就是一副折煞世人的才貌,更有那种家世背景,想往他身上扑的人数不胜数。
  他很清楚于自己赵凌宇是非常容易满足的,并不需要自己主动或是付出什么,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都在告诉他这个人是属于自己的。
  可居安尚且思危,这个人,既然自己认定了,就必须牢牢抓在手里!
  ☆、第五十二章
  踏出飞机场的时候,一股阴冷的寒风吹过,孟池朗才真实地有离开那个冰雪世界回到海城的感觉。
  海城地处海滨,城市的建设早已将海洋带给这方水土的冬日温润隔绝在外。十一月末还不到海城最冷的时候,但风已经让人吃不消了,赵凌宇强行将他求美观而这些的风衣领子立起来,拢了拢,牵着朝机场外的停车场走去。
  赵凌宇如愿以偿,难免拖着孟池朗在被单上消磨时光,以至于归期都晚了两天。经过一夜的休息,孟池朗不敢再怠慢工作,第二天按时去上班销假。Alice的工作节奏很快,也不给度假归来的老板独子喘口气的机会,一通的工作安排就砸了下来。
  孟池朗忙过一阵,才注意到杜雅没来上班,出于同事的立场问了句,才获知对方前两天已经辞职。
  辞职?
  这倒叫孟池朗惊讶了,毕竟当初孟氏挖她进公司费了不小的心思,深知她对这份工作的渴望和对设计的热情,这不过才在孟氏呆了一两月的时间辞职的行为很不正常。
  Alice解释说杜雅收到了国外某知名服装设计学院的面试通知函,想搏一搏那个机会,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孟池朗听罢便不再多言,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杜雅本就在专业知识上欠缺良多,这对于她确实是一个更好的机遇,而孟氏也没有阻止别人展翅高飞的理由。
  赵凌宇最后还是忍不住出手,无论是孟池朗的情绪还是出于对自己嫉妒心的担忧,杜雅是绝对不能久留在孟池朗身边的,日久生情这玩意儿,但凡有亿分之一的可能性,赵凌宇都会不择手段地掐断。
  不论是今生前世,对杜雅做的事情赵凌宇都没有丝毫愧疚,在他看来,杜雅终归是爱自己胜过孟池朗,她身上那份高傲的自尊心和不甘人下的事业心,让一个高飞的机会就可以让她在所谓误会的借口下舍弃孟池朗。
  尽管是自己一手促成的,但杜雅的选择给孟池朗造成的伤害也让赵凌宇耿耿于怀,以至于后来报复与嫉妒参半地去打压她在业界内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