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杰的耳朵尖儿上还有些微红,他干咳一声,打开新能源炉准备开吃。一边把各种食材摆好一边道:“这个其实很简单,只要准备好食材,吃起来最方便不过了。不过我们现在没找到麻酱,只好用星际的一种酥果酱代替,我加了其他调味品,可能味道上会差一些,不过这已经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替代品了。哦,还有,我让晴天大姐炸了一些辣椒油,很香很辣很够味儿。你们不怕辣的话,可以吃一些。”
余飞接过辣椒油:“这个必须有,我自从上次吃了你的辣炒田螺以后,就深深的爱上了这种辣味。别说,吃这种辣,还真能多让我吃两碗饭。”
齐杰道:“今天饭是没得吃了,只能吃些面。我呆会儿让晴天大姐做些手工面条过来,你们尝尝面食的味道如何。”
小麦的加工已经被齐杰普及的差不多了,星际也有五大粮系,也有可替借小麦的可可粟。可是怎么吃,他都喜欢小麦的那股特有的面粉儿味儿以及劲道的嚼劲。
余飞已经控制不住食指大动,开锅以后齐杰便把牛羊肉倒了两盘进去。还放了各种蔬菜,最后夹了一片薄薄的生鱼片在水里一烫,直接拿出来蘸着调料吃了起来。吃完后品了品,道:“还不错,你们尝尝。”
“这样就熟了吗?”余飞表示怀疑,费昂却已经开始动筷子了。他学着齐杰的样子吃了一片鱼片,咂了咂嘴,伸出一根拇指:“这个和你以前做的完全不一样,不过我更喜欢这个。”
余飞也坐不住了,一口气吃了一整盘的鱼片,这时候牛羊肉也有七八分熟了。齐杰立即将牛羊肉捞了出来,煮太老了不好吃,肉会发死。吃法相同,味道却完全不同。还夹杂着几片菌菇和蔬菜,这种吃法让两位星际二代觉得很新奇,却又一直刺激着他们的味蕾,简直不能更赞。
晴天大姐端了一壶酸枣汁进来,是冰镇过的。三人吃着火锅,喝着酸枣汁,简直是不能再愉快的一餐。吃到七八分饱的时候,齐杰才让晴天大姐把面端上来。这次齐杰特意嘱咐晴天大姐一定要用杂粮做面,玉米白面以及一些比较少见的黑豆面混杂在一起,营养高口感又好。用煮过肉食和蔬菜的火锅烫来煮面,最好吃不过!
结果今晚,三人吃撑了。齐杰也好久没吃火锅了,过来以后整天面包罐头吃得他嘴里快淡出个鸟来了。今晚这相当于一场盛宴,他决定去各大主星开一家火锅店。不过食材上估计供应不上,于是最后决定在一颗主星上先开一家试验点。如果做得好再慢慢推广,两位星际二代都能吃得那么尽兴,更不用说星际普通公民了。
费昂和余飞对食物的渴望已经在齐杰的熏陶下越来越精细,从齐杰的精致面点到各种意想不到的特色饮食,让费昂和余飞觉得自己之前吃的食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吃。把饮食作为一种艺术来实现的,恐怕只有眼前这个在仔仔细细的切着果盘的年轻人了。
种植的时节已过,玉米已经撑起几片叶子。夏季是植物和动物生长最茂盛的季节,星奴们都在趁这个季节多发掘些食物,以储备冬粮。可是齐杰的心里却另有计较,如果单单像蚂蚁一样储备冬粮,很有可能会青黄不接。他现在要做的,是让大家一年四季都不要饿肚子,一年四际都有粮食吃。
眼前望去是一大片平原,看上去荒芜凄凉,杂草丛生,野兽横行。虽然在齐杰和众星奴的努力下,杂草被清理出了许多,规划成了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粮田。野兽也也有了自己的归宿,被圈养起来,成为牲畜。芦苇荡子里那堆家禽也被豢养在了窝里,每天早晨的葱香鸡蛋饼,是齐杰做给费昂小甜甜的爱心早餐。连续吃了半个月的费昂觉得自己肚子上长肉了,于是拖着他那一班驻防官兵每天早晨钻进原始丛林里去猎熊,把熊皮和熊掌以及熊胆取回来给齐杰做礼物。熊肉,则打赏给官兵们祭了五脏庙。
齐杰摸着费昂的脑袋表扬了他,熊胆封存起来,熊皮准备晒干了做两床熊皮褥子,熊掌则被齐杰切成小块儿做成红烧熊掌慰劳这位立了功的驻防司令。只是这个地方有什么可驻防的?他来了这么久,好像还从来没见过骚扰边境线的星际海盗船。而他那些所谓的驻防兵们,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去原始丛林里打猎。有时候是几只熊,有时候是几只老虎,偶尔还会抓几头鹿回来给齐杰养着玩儿。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他们度过了一周,一周后余飞起程回W主星准备开办第一个星际地球系料理示范点。齐杰开始组织星奴们建一座座很奇怪的建筑。建筑座背朝南,用砖头和泥砂盖起,北高南低程坡形,中间用竹子搭起来,下面撑上结实的粗竹杆。每个人都觉得不解,为什么要建这种奇怪的东西?这种房子住起来不会很不方便吗?如果要盖房子,那继续盖之前的那种不就可以了?齐杰没说,星奴们也没问,因为大家知道他们的主人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于是,更加刻苦努力的盖起了这个奇怪建筑。
在十几座建筑即将完工时,一个消息也传来。星联会会长大人费昂的父亲费风即将到来。这一消息让齐杰瞬间清醒,于是忍不住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因为那一夜的不甘心而提出先见家长后上车的建议。其实既然车已经上了,这票补不补的,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如果对方家长是个普通星际公民那还好说,可是对方家长是总统啊!是尼玛总统啊!他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来见他?星际礼仪是神马?需要磕头吗?齐杰五内俱焚,这个世界真真艹蛋啊!
对于带来这个消息的费昂来说,这件事却是很值得庆幸的。第一,在父亲的眼中,自己的事永远可有可无。对于一个心系星际公民,力求发展星际建设,扶贫星际边境,努力废除星奴制度的星联会会长来说。儿子这种东西,实在是件大件行李。好在,这个儿子并不怎么让他操心。虽然他无心星际发展建设,不过从军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不过在他来看,这个儿子做什么都是一时兴起,包括从军!只是,他今天对自己说的这件事……
是真的长大了,该结婚了吗?
作为星际联会公会商会现任会长,此次走基层的随行官员,余飞的大堂哥余强表示,这是件好事。至少,星际两大驻虫有一只被收服了,而且看这样子被收服的还挺心甘情愿。至于星际两大蛀虫是谁,不用猜也知道了,当然是余发财和费衣冠。至于余发财,余强同志表示,能收服得了他弟弟的人,估计还未修炼成精。
余强端着一杯秘书刚刚买回来的葡萄酒,很享受的抿了一小口。清甜甘冽,据说是某种纯天然新兴饮食系的酒类,是用一种名叫葡萄的水果酿制的。味道真心不错,只是太甜了,这种果酒适合女孩子饮用。如果把这种甜味脱离一下,应该是种不错的酒。
费风一身星际贵族正装,袖口和领口缀了代表礼节的繁复花边。一张与年龄并不相符的年轻脸庞,眼角的笑纹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当然,这只是第一印象。许多政客都以为他是个软柿子,但是大家应该知道,软柿子是不可能爬到这种地步的。有人背地里称他为笑脸魔王,他能把阴招出的光明正大,还让人觉得是理所应当。这种人,是天生的政客。
余强端起酒杯走到费风身边,和他一起碰了碰。
星际的酒杯一般是由金属制成,花纹繁复漂亮,光泽度也很好。只是齐杰一直觉得,喝红酒,最好用高脚杯,这样才显得有品味。星际是有玻璃的,只是高脚杯这种东西,没有人使用过。因为星际没有红酒这么说,倒是有一种很稀少的黑酱酒。一般国宴,才会喝这种酒。当齐杰听说星际国宴喝黑酱酒的时候直接笑喷了,黑色的酒,果然高大上啊!不过想来想去,他还是喜欢我大□的五粮液,这种透明的辛辣液体才是真正的酒啊!
余强道:“听说这次公子给您带来一个惊喜?”
费风眼角的笑纹笑的越发明显,唇角也跟着勾了起来:“这孩子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不知道能撑几天。”
余强道:“我倒是听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消息。”
费风拈着酒杯的边缘,品了一口葡萄酒:“哦?你听说什么了?嗯,这酒的味道不错,可惜啊!呵呵,太甜了。”
余强又品了一口,道:“甜也不是件坏事,有人平常就是爱吃点甜食。味道太淡的,他可能还没兴趣。”
“那你的意思是说?”
余强呵呵一笑,也不再拐弯抹脚:“我只是听小飞说,公子现在的生活很美满,儿媳妇的事,可能十拿九稳了。”
费风无所谓的耸耸肩:“但愿如此吧!他妈妈去世早,我很少照顾他。如果能早一天定下来,我也能早一天安心。儿子这种生物,就是个大件行李。拖在身边碍手碍脚,扔掉又舍不得,不如早点送人,这样大家都安心。”
余强无奈的摇头:“费叔叔,如果您儿子知道您的这种想法,他会不会很难过?”
费风摊手:“他一直都知道,所以他做什么事我都持中立态度。只要不惹麻烦,我就不会拿他怎么样。不过他长这么大,惹的最大的麻烦是把我的礼服烧了个洞,让我在整个星联会成员面前出丑。为了惩罚他,我让他睡了一个月地板。小惩大戒,你知道,他记性一向不错。”
余强张了张嘴,让费昂睡一个月地板什么的……果然费昂长成这样,都是让他爹逼出来的。他发誓,如果他有了儿子,绝对不会这样放养。否则,肯定会养出另外一个费衣冠。可是话又说回来,也不能完全像自己堂弟一样家养,从小接受家族生意熏陶,结果活脱脱养成个余发财……果然,养孩子神马的,还真是一门学问啊!如果可以,他可以选择不婚吗?可是想到那孩子钻进钱眼里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想拯救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