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好了,”造型师温温吞吞地用刷子在她脸上扫了一扫,打量片刻,满意地把刷子放回自己的化妆箱里,“你看看怎么样,有什么要修的吗?”
慕君双手提着黑色大摆蓬蓬裙起身,在明亮的灯光中定定地望着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尾坠着一滴水晶,折射着光线,远远望去就像一滴泪珠挂在眼角,抚上眼尾,冰凉的质感提醒了她一般,她笑着说,“哇哦,干得漂亮,我没想过会是这种效果。”
造型师摸摸后脑勺,抿唇笑了一下,“因为你说那首歌的故事关于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所以我想,大概可以凸显她受伤的一面。”
“你很有想法,”慕君认可地点点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造型师的。”
“我也这么认为,”他一边把化妆工具放入化妆箱,一边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安东尼。”
“安东尼,”慕君微笑着说,“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造型师。”
他放置工具的动作一滞,右手习惯性地摸摸后脑勺,“谢,谢谢,唔,唔,你看!格瑞斯出场了!”
慕君闻言扭头看去,她知道格瑞斯有两首歌,一首是和她丈夫艾德文的对唱,一首是野玫瑰的合唱,只见舞台上,雾气被灯光映出五颜六色,唱过出场歌曲的艾德文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从舞台深处走向观众。
“格瑞斯!”
“艾德文!”
“格瑞斯格瑞斯!”
那名女子身材丰满,金发披肩,雪肤晒成棕色,亮闪闪的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形,她眼距较宽,眉毛挑高,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腿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显得整个人十分健康大气。
她就是格瑞斯?
其它的不说,光外表来看就十分符合米区群众的审美。
当她唱歌的时候,慕君不禁竖起耳朵。她的嗓音是浑厚高亢爆发力十足的欧美嗓,辨识度很高,难怪大家都说她具有超一线歌手潜力。
“我爱她的声音!”
“和慕完全不同的feel,但我更喜欢格瑞斯的声音。”
“就算一坨屎她也能唱出味道。”
“霸气十足,老实说这点慕就比不上了。”
“我一直认为她特别有个人特色。”
艾德文几乎整个都被她的声音和气场压下,King在后台一边悠闲地换装一边欣赏墙壁上舞台的实时投影,真可怜呢,这就是娶一个歌手老婆的缺点,而且咖位比自己高的歌手。
“艾德文不是米区人吧?”慕君坐在化妆台前的高教凳上,偏头问安东尼,“他的风格和格瑞斯一点也不搭调。”
安东尼惊讶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惊叹她只听一句就断定艾德文的风格不属于米区,要知道艾德文虽然是欧区人,但他在米区呆了那么多年,妻子又是米区人,早就被米区同化,如果他不知道前情,肯定判断不出艾德文的籍贯,“没错,他是欧区人。”
“难怪,”艾德文一身白色西装,站在他热情洋溢的妻子面前格外凸显他的彬彬有礼和保守内敛,尽管他的口音与美音毫无区别。
“难怪——”在后台通道紧张地等待上场的莎拉喃喃自语般说,“难怪她那么有信心。”
野玫瑰团体里,莎拉负责主歌,詹妮弗负责rap,格瑞斯负责副歌与和声,本是她们之中最差劲的成员在她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需要她们仰视的地步了。
当年,莎拉在家庭和事业中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家庭,直接导致野玫瑰的解体,她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来参加这次表演也只是因为怀念,因为人老了总会怀念年轻时候的光景。但是,站在漆黑的后台通道,仰望舞台上灯光照耀下的格瑞斯,她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错失了什么。
一瞬间,她竟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
“他们快唱完了,”詹妮弗碰了碰她的手臂提示她开始准备,她一下子惊醒,久违的紧张感觉好像空气一样渗透到她的身体里,一时竟无法说话动弹。
詹妮弗仿佛察觉了她的情绪,轻声宽慰,“别想太多,你离开舞台那么久,大家不会苛责你的。”詹妮弗近些年在韩区发展,倒是也闯出一片天地,说得上韩区数一数二的女rapper,三人中,只有莎拉那么多年来完全没接触过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艾德文的后背微微濡湿,不知是灯光太强还是他太紧张,每次与格瑞斯同台演出,他都深感压力,但他现在必须打起精神来,客串临时主持,“谢谢大家,”在观众们的鼓掌声和口哨声中,他深深吸了口气,露出与以往毫无差别的微笑,“现在,是的,惊喜时刻!让我们欢迎解散多年,第一次复出的野玫瑰团体!”
“我们走吧!”在艾德文站出来那一刻便已做好准备的詹妮弗一把拉起莎拉,在密集的鼓点声中朝着那个久违的舞台跑去,还有那些久违的,观众们。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有多少人看今晚的中国好声音哦不,现在叫《中国新歌声》了,反正我决定先把贴吧和耳帝的乐评撸一遍再看,触雷的感觉不好。
说到好声音,我第一季全看完了,最喜欢金池和袁娅维。第二季当然姚贝娜,第三季没怎么看,帕尔哈提算是印象最深刻的了,对了,还有李琪。好吧我喜欢的都不是冠军_(:з」∠)_
其实这类歌唱节目是听歌入门砖的绝好材料,一边听一边和乐评人的乐评相互对照,基本能就风格,唱功,技巧这些东西有个大致的了解。
如果还想更进一步,可以听听一些唱功特别好的歌手——比如怪物级别的龚琳娜和罗玧宣以及我文里提到的一系列歌曲——的现场,一定要现场(不要中文歌,中文歌哪怕现场也修音过多,更何况还有频繁到像喝水一样的假唱),仔细看文的都知道现场和录音室是完全两种不同的类型,甚至有专门的区分:现场歌手和录音室歌手。听多了好现场就会知道其他歌手的差距在哪里,气息,转音,高音,技巧,共鸣……至少当你们喜欢的歌手被别人批评唱功不好的时候,你们可以知道不好在哪里,而且听得出来。
天惹,我是不是写太多了?
☆、第122章 短小君
詹妮弗踩着鼓点,一手握住话筒一手向台下的观众们招手,在灯光中喷吐一连串饶舌的rap,顿时把气氛炒到最热,许多为她们而来的观众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举双手欢呼尖叫,比起刚才格瑞斯和艾德文的对唱要热闹得多,哪怕对她们无感的观众也被现场气氛感染得伸出手臂,加入一片手臂的海洋之中。
詹妮弗一头短发,手臂纹着一幅盛开的玫瑰,她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牛仔裤破破烂烂,脖子上挂一条骷髅链子,第一印象cool!cooler!coolest!慕君在华区和欧区都没见过类似风格的女歌手,想想也是,女歌手有rap加成,会从内而外透出一股“我很酷”的气质。
和格瑞斯的大气,詹妮弗的酷man不同,金发雪肤、天真甜美的莎拉更倾向于米区人最喜欢的“甜妞”类型,再加上她人丶妻属性的母爱光环加成,三个歌手,三种不同的风格,的确比看似单一的慕君有优势。
“莎拉!好久不见!变得更美了!”
“詹妮弗好酷!她为什么不在米区发展?好想天天见到她!”
“我还是喜欢格瑞斯,你们喜欢其他人吧!我偷偷抱走格瑞斯。”
詹妮弗负责rap,她唱完自己的部分,在舞台上一边摇晃身体一边听其他人唱歌,让她惊讶的是,离开舞台多年的莎拉仿佛从未离开过,状态十分好,没有被负责合唱的格瑞斯压下——要知道,前一首艾德文就被她压下过,正因为有艾德文的对比,莎拉的天赋才显得如此惊人,难怪当初出道的时候,协会都把莎拉当做首要培养目标,他们的眼光是正确的,现在的莎拉对上格瑞斯这种隐隐超一线的歌手也丝毫不落下风。
“太可惜了,”慕君在化妆间里静静地听着她们的歌曲,面露遗憾之色,“莎拉。如果她没有嫁人生子,在乐坛再混上几年的话,凭她的天赋,一定能比格瑞斯走得更远。”
现在也不迟,詹妮弗抿出一个微笑,但前提是莎拉还想继续在乐坛走下去。
台上和莎拉一起合唱的格瑞斯并不是很惊讶,当年出道她还不了解莎拉的天赋代表什么,她的乐感、节奏,好像天生就会,但现在的格瑞斯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叫莎拉。
你已经过去了,莎拉。她唱完一段,在詹妮弗接着rap的时候勾起一边唇角,你已经过去了。
“那么多年过去,她们好像丝毫没受岁月的影响,表现反而比当年更好了。”
“詹妮弗和格瑞斯可以理解,莎拉,莎拉真的让我货真价实地惊讶了一下。”
“没错,莎拉跟得上格瑞斯的步伐,还隐隐跟她分庭抗礼,这可不容易,不是吗?”
“她们的实力比当年超一线时更强了,所以问题来了……”
同样是超一线,到底慕君和野玫瑰,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我说,”凯莉在野玫瑰唱完鞠躬时起身鼓掌,“慕君的唱功的确很好,但是。”
“但是?”瑟琳娜挑高眉毛,眯起眼睛。但凯莉没有察觉到她的语气,“但是我觉得,她只是河流中的一朵小水花,你懂吗?像野玫瑰这种风格,才组成河流,能跟着大部队一直往下游。”
“而慕君,或许是一朵惊艳的小水花,但注定会被淹没。”
这也是许多人心中的想法。
“真诚地说,野玫瑰,满分!加上情怀和超常的表现,再加五十分,慕君,满分!加上过人的唱功和新奇的风格,再加五十分!所以,平手!”
“我们要承认,在有些人眼中,野玫瑰的加分可比慕君的加分重得多。”
喘着粗气的野玫瑰三人下台后,在后台通道相视一笑,似乎在笑声中化解了当年的所有恩怨。詹妮弗第一个伸出戴着骷髅戒指的右手,格瑞斯也伸手覆盖在她手上,三双手覆在一起,就像还没出道之前一样,她们喊着“野玫瑰,加油!”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