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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越之歌坛传奇 > 穿越之歌坛传奇_分卷阅读_141
  哈个毛线啊!
  一个华区歌手,怎么唱起这种歌来比她还骚气!
  哦不对,她是rap歌手,帅气才是她的毕生目标。詹妮弗自我安慰道,扭头瞄了一眼“骚气”的格瑞斯,她呆在那里,褐色饮料顺着手臂流下,打湿了她闪闪发光的舞裙。
  “格瑞斯?格瑞斯?”她小声提醒,“你的饮料。”
  回过神来的格瑞斯忙把饮料放回茶几,她抽出几张纸巾,魂不守舍地胡乱擦拭裙子上的水迹,目光还恋恋不舍地瞄着投影。
  “See anybody could be bad to you。”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连后台无精打采打着哈欠的King都被吓得从半睡半醒中惊醒,他一个猛子跳下沙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直播投影中高声歌唱的慕君。
  慕君高音很叼,他在欧区就知道了,但他万万没想到,慕君居然有那么多副面孔,欧区的时候,她唱的灵魂乐爵士乐让灵魂教父都说不出半个不好来,哪怕刚才合唱的《doctor》和《love the way you lie》都无法给他如此之大的震惊——毕竟那两首歌是对唱。
  当她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King几乎要以为他刚才的记忆是幻觉,哦不,他从前关于慕君的记忆全是幻觉,正因为他亲耳听到慕君在欧区的表现,他才更难以接受现在她的模样。
  不管是灵魂乐还是爵士乐,都是非常有逼格的歌,现在?他好像看到高高在上的女神跳起了拉丁舞,这种反差让他哀嚎一声,开始反思自己刚才的对唱是不是拖了后腿。
  如果不是他拖了后腿,慕君怎么可能现在才暴露自己的真实实力。
  “棒 棒 into the room。”
  “cool!”凯莉拼命戳着好友瑟琳娜的手,“coooooool!天啦!我被她迷住了!Selina,我再也不说你是小孩了,再也不说你和我没有共同兴趣爱好了,好cool!”
  而瑟琳娜还定定地坐在座椅上,像一个木偶一样。
  在场所有人,从开歌仪式开始追星的她大概是最了解慕君的了。
  所以,她才半天回不过神来,慕君以前所有的形象,在她脑海中的所有形象,都被歌声抽得七零八落。
  “她,果然不是我可以猜出来的,”半晌,她放弃了那些残留的印象,专心致志地听起歌来。
  她放下得很轻松,但歌修协会的某些人,便不像她那般轻松了。
  “这就是你们不说话的原因?”陈导望望这个,瞄瞄那个,几位好友都要么观花,要么看天要么研究他的仪器,他们的演技简直假得放自己片场立马就是一个“cut”,他藏下自己的吐槽欲,一脸认真地评价道,“很好听啊,瞧这高音,瞧这爆发力,瞧这换气点,教科书一样的水平。”
  “别装了,”副会长怨念地瞟了他一眼,“我不信你没察觉到。”
  陈导听着慕君“Back, back seat of my car”的歌词,呵呵干笑几声。他是华区有名的导演,关于导演方面的书籍大多都是英文写的,研究文献什么的自然粗通一些英文,他明白这首歌的意思。“不过她唱的也是真好,”陈导摸摸下巴,“给我新片不少灵感。”
  “说到新片,”副会长努力屏蔽慕君的歌声,假装自己不在意地问,“你的新片女主角订了那位?”
  陈导老狐狸似的笑了,他一个字都没透露。
  .
  .
  .
  .
  “She might've let you hold her hand in school,”
  听了一段主歌,米区观众纷纷爬上天网发表自己的看法:
  “好有劲的歌!”
  “格瑞斯比不了!”
  “瞧她那眼神,瞧她那姿势,oh我爱上她了。”
  “简直是轰炸,轰炸般的听觉享受!”
  “华区歌手都那么厉害的吗?还好我们隔得远。”
  “不得不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倾城绝艳之人。”
  “她好厉害!”
  有同感的雪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来,颓然地摊在地上,她自诩是摇滚界一线女星,数一数二的那种,但听了慕君的歌声,她清楚,自己最擅长的爆发力都比不过人家。
  每个词,每一个词就像炮弹一样打在高音上,一打一个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慕君的唱功还是唱商,这两样无论哪样她都远远不能及。
  我能做到那么快的吐字,还全程高音,气息稳定吗?
  不能。
  她更伤心了。
  “Just e and show me what your momma gave。”
  慕君果然不是随随便便选歌的,陈陈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她刚听这首歌的名字,还以为会是像《痒》这样的挑逗**歌,同样是带有挑逗**意味的歌曲,《棒 棒》就要大气得多,它们风格迥异,不是陈陈看不起《痒》,主要是,在她心里,慕君就不是会唱《痒》的那种人。
  至于慕君是哪种人,她一时也说不出口。
  “很好听嘛,”乐评人群里,渐渐有人转换态度,“我们好像太警惕了,这首歌不像你们脑子里想的那样。”
  “一会儿你们一会儿我们,你到底代表谁啊你说?”陈陈也有心情开玩笑。
  “我们,我们。”
  “是的,其实忽略歌词,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华区乐坛还没有过类似的。”
  “可惜她的粉丝们注定听不到了。”
  也有人抱怨,“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我全程胆战心惊担心她破音。”
  “一看楼上就是新来的。”
  “听慕君的歌,你从来不需要担心她会车祸(破音,走调)。”
  “话说,慕君离开也有半年了,现在歌坛的形势不大同啊。新来的乐评人也慢慢多起来了。”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陈陈在卧室昏暗的灯光中回复道,在她窗外,阴沉的云层压得很低,风雨欲来。
  “Wait a mi me take you there”
  King在她唱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披上外套,到观众席上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位子坐下,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一个位子给自己,他扯拢外套,压低帽檐,像一个最正常的粉丝一样跟着大家拍手尖叫,不得不说,后台与观众席的体验的确非常不同,直面慕君四射的魅力,King也被迷得跟个平常的粉丝一样,险些忘记自己的目的。
  慕君彩排的时候,他听一名助理说慕君的rap很棒。
  他是一个rap歌手。
  所以他特别想知道,慕君的rap和他的区别在哪里,甚至,有没有可以学习的地方。
  他和亚伦不同,亚伦平常笑嘻嘻的,就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但他唱起rap来,好像剥开了外面那层壳,露出里面稳重成熟的内核。
  而King,脾气火爆,rap也是有感染力,可以唱嗨别人的那种。
  “It's Myx Moscato,”
  詹妮弗瞪大双眼。
  “It's frizz in a bottle。”
  格瑞斯愣住,脑袋僵硬地一点点转向詹妮弗。
  她居然能唱r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