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场,就是赶着上班的人群,晚场,就是下班后出去玩的人群。这两种人群是我们主要的目标消费群体。”牧锦介绍自己的想法,“华国人化妆的习惯不明显,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机会养成习惯,看不到化妆的好处。其实在职场中,化妆是对上司、顾客的尊重,是职业素养。我们的早场,就是针对早上上班的女性,提前开门,大概早上七八点钟,他们过来花个几分钟,画个淡妆,精精神神地去公司,一天的工作都顺顺利利。而晚场,那就很好解释了,就是晚上去夜店啊或者约会之前,过来化个妆,显得更漂亮。”
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店,但是牧锦说的好像是非常大的生意一般,听得人心潮起伏。
william的眉头舒展开了,他觉得跟牧锦合作是非常正确的一个决定。这个富家少女似乎对时尚方面有很敏锐的嗅觉,无论是她在化妆方面的见解,还是对化妆行业的前瞻,都能令自己得到很大的实惠。
想到这里,他的态度更加恭敬了,“牧小姐,你说得太对了!我都同意!”
林晓兰和菊嫂在旁边听得云里雾里的,林晓兰虽也在算牧锦说的价格以及利润,却还是没闹明白她讲的所有内容。
牧锦和william达成共识后,邀约道:“反正现在没事,我请你吃早午茶吧?我知道你肯定没吃早餐,我也想和你再聊聊。”
william自然不可能拒绝,“很荣幸。”
牧锦又对林晓兰说:“妈妈,关半天店,跟我们去吃点东西。你来听听我跟william谈的内容,而且我也有好多事情要跟你交代。”
林晓兰犹豫半晌,总算同意了。
步行街西出口不远处,就有一家很有名的港式茶餐厅,牧锦带着几人慢慢在街上走,时而观察一下路边的小店。要说太高端的业态,牧锦也不懂,但是在上一世,她所接触过的这些方面,她还是能说出点名堂来的。尤其未来十年的社会发展,在她脑中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到了茶餐厅,几人边吃边聊。william很识时务,又跟牧锦虚心请教了些关于街头化妆店的想法,以及新式的妆容。两个人相谈甚欢,心里都存下了还要与对方多方面合作的意愿。
william想做化妆学校,苦于无人投资,牧锦正巧给他雪中送炭。牧锦的考虑更多,她以后打算做化妆品行业,需要一个行业牛人做顾问。现在只是跟william结识,打好交道而已。
吃完早午茶,william走后,牧锦又给林晓兰详细解说了一遍,并且告诉她:“妈妈,化妆师方面的事,你就不要担心了,至于梳头,我也会让william教给他手下的人,让他们来做。”
林晓兰顿时失落,觉得自己好像很没用。
牧锦看了出来,连忙柔声道:“妈妈,我只是觉得,应该让你发挥你的特长。”
“我的特长?”林晓兰疑惑地望着她。
“对,我今天早上来店里,看见了好几种新的饰品,都是妈妈你买了配件来加工的吧?非常好看!”牧锦赞叹,“以前妈妈你就擅长缝纫、改衣服,你手又巧,心又细,在这个方面一定能做得更好。你不如就专门买饰品配件来,照着时尚杂志上面的款式,修改一下,然后制作出来,我也可以把我想到的式样画出来,让你照着做。你最好打出一个’定制‘的牌子,让顾客说出他们喜欢的式样,你来帮他们制作!将来的人最喜欢的就是’独一无二‘四个字,拥有别人没有的东西,这种感觉是什么也比不上的。”
牧锦也是出于无奈,她感觉林晓兰的确是没有什么做生意的头脑,只能给她指一条她所擅长的道路,并且让william多帮着照看一二。
林晓兰懵懵懂懂,却也明白,养女是让自己在饰品制作方面下功夫。做生意她不在行,但是做手工她很喜欢,当下点了点头,“好吧,阿锦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妈妈相信你。”
此时的林晓兰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将来会成为首屈一指的珠艺饰品制作技师。
william已经答应从下周开始指派化妆师过来,尝试做化妆生意,牧锦与林晓兰商谈了好长时间,才算让林晓兰弄明白了那些人过来之后该怎么跟他们说,如何制作价目表,如何收费,要跟william结算,而不是跟化妆师等等。
因为牧锦还在上学,而且圣格纳女中是寄宿学校,她想随时到步行街是不可能的,这让牧锦觉得受到了局限。她也不可能让菊嫂随时过来查看情况,因为菊嫂也不懂。看来,得找个人来帮自己传达意见和情况。
周日的下午,小店里生意还不错,母女之间的谈话时不时会被打断,林晓兰会给来客梳梳头,介绍下饰品等。这种时刻,牧锦也不急,坐在一旁,翻看一下林晓兰装配件和彩线的小笸箩,帮她串几个饰品。
林晓兰刚送走一个顾客,正要继续交谈,门口却出现了一个少女,探头探脑地看到了牧锦,立即惊喜出声:“牧锦!你可算来了!我等你等得好苦!”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弄得牧锦满头黑线,一瞧,是夏薇。她淡笑,“哦,是你啊,找我?”
“嗯!我来找过你好多次!”夏薇特别熟稔地走进店里,“林阿姨。”
林晓兰解释,“夏薇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帮我看店呢,我给她钱她也不要。”
牧锦心知,这夏薇一定是别有所图。
果然,夏薇道:“阿锦,我听说景山大道的樱花特别漂亮,你家附近多吗?好看吗?能不能带我们去赏赏樱花啊?林阿姨,你肯定也想去吧?”
林晓兰特别朴实地说:“嗐,也就是你们年轻孩子喜欢花了,阿姨老了,也没有这个闲工夫了。”
夏薇张张嘴,很郁闷,不知该怎么接话。
牧锦垂眸看着手中的一个珠串,没有要搭腔或者答应带她去景山大道的意思。
店里一时安安静静,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问道:“请问,这是林女士的店吗?”
几个人都抬头往门口望去。
牧锦一见来人,暗叫一声“不好”。
夏薇的眼睛已经开始闪闪发亮,整个人看起来像是要朝着来人身上扑过去的样子!
来人正是英俊的花花公子孟令晨。
第54章 情知起57
孟令晨的眼中只有牧锦,问完话走进来,一眼就发现了牧锦,立即面露喜色,展示出帅气的笑容,“阿锦,你真的在这里!”
“……孟三哥。”牧锦唤了一声,“你怎么过来了?”
孟令晨道:“我下午无事,经过你家进去拜访了一下,伯母说你来步行街了。我反正也要出来逛逛,就过来看一眼。”他分辨出了林晓兰的身份,忙对她说:“……这位是林女士,哦不,魏伯母吧?您好,我是阿锦的朋友,孟令晨。”
林晓兰不知该如何称呼他,就听菊嫂在一边说:“孟三少。”
她正要也跟着称呼孟三少,却被牧锦制止了,“妈妈,这是孟三哥,孟家的三公子。孟三哥人很好,帮过我不少忙。”
孟令晨喜不自胜,连连摆手,“没有没有,我没做什么。”
夏薇突然娇声道:“孟三哥好。”
孟令晨这才发现旁边还站着一个漂亮少女,看样子还有点脸熟,却记不起来是谁。居然叫自己“孟三哥”,他有点莫名其妙。我们很熟吗?
现在他对牧锦很上心,所以对别的女人并不假辞色,仅是矜持地点了个头而已。
夏薇却进一步自我介绍,“我叫夏薇,以前在金碧辉煌大酒楼和牧锦一起做迎宾,上次你和朋友去吃饭,我们见过的。后来去了医院,你忘记了吗?”
孟令晨略一思索,总算想了起来,却有点尴尬,因为那次他还是口花花也眼花花,见到夏薇还想着调戏一下。世事无常,他哪里能想到,一个月之后,他会对牧锦那么有感觉呢?
夏薇则是天大的惊喜!自见过孟令晨之后,她对这位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富家公子就念念不忘。景山大道,那就是超级富豪聚居地,那里的少爷,还能差吗?要是能攀上这位孟三少,做他的女朋友,将来嫁给他,那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
想到这里,夏薇飘飘然了,看孟令晨的眼光更加湿漉漉、赤裸裸。
孟令晨浑身像长了刺一样,极不自在。头一次后悔自己以前那种喜欢逢场作戏的行为,头一次因为有女孩想勾引自己而感到如坐针毡。
当遇到真心喜欢的女生的时候,才觉得有些不得体的事不能随便乱做。
他紧张地望着牧锦,想要解释,又不知该解释什么。
牧锦其实对他没有任何想法,自然也就毫无感觉,笑一笑,“对哦,你们以前见过。孟三哥想来是忘记了。”
“阿锦!”孟令晨声音徒然一高,“我那次……只是记得你。”
这是什么意思?牧锦秀眉一蹙,眼皮跳了跳,心中警醒。呵呵笑了两声,没有回答他。
旁观的夏薇失望极了!
她就知道,有牧锦在,男生的眼光都只会瞧着牧锦!自己明明也很漂亮,可是就不如牧锦遭男人喜欢!陈剑是这样!孟令晨也是这样!
她不是头一天妒忌牧锦了,却毫无办法。她盘算着,要怎么跟孟令晨搭上关系呢?
孟令晨转移话题,“阿锦,你有空没?我们去打网球?或者去玩射击?去喝点东西?晚上我请你吃饭好吗?对了,你喜欢音乐剧还是摇滚?英国老牌乐队喜欢吗……”
牧锦觉得这两个人在这里,自己都无法跟养母谈话了,于是说:“孟三哥,不好意思,谢谢你的邀请。但是今天我还要跟妈妈商量些重要的事,暂时没有时间。下次我们再聊行吗?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孟令晨初始失望,听到后面又开心了,“这样啊,那好吧。今天也是我急了,没有事先跟你联系。我也是想着过来看一看,你有空没有。”
牧锦笑一笑,“昨天你帮我的事情,我还没有谢你呢。不过我今天晚上就要去学校,只能等下周周末再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