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温宛也觉得邹显那张嘴真的很毒。
……
出门的时候,听到岳明辉激动的用手猛砸桌子的声音。
还有岳珊激动得音高八百度惊得鸟儿都要飞起来的尖叫。
不知道一个人在家的邹显,看到她这么早回去,会是什么反应,大概又要冷冰冰的开启嘲讽模式了吧,温宛一边想着,伸出手拦了一辆出租。
“回来,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不准走!”不过一会,岳珊从家里冲了出来,那时候温宛已经坐在出租上。
“岳明珠,你给我出来!滚出来!”岳珊猛砸出租车的窗,“给我把话说清楚!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唱歌草履虫听了都会哭?谁东施效颦?!你给我滚出来说清楚!”
出租车司机看到这一幕,怒了,这是他的车子!砸什么砸呢?砸坏了谁赔?
油门一踩到底,车子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啊!”的一声尖叫后,岳珊被那股冲力带得往前扑了几步,狼狈的跌倒在地。
温宛打开车窗,从车里礼貌的伸手挥了两下,与她道别。
车往前开,后面传来岳珊愤怒的嘶吼:“岳明珠!你给我记住!有本事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啊啊啊啊啊……”
第28章 向娱乐圈进军(七)
以为邹显已经先回家,出乎温宛预料的是,到家以后发现,家中空空如也,半个活人也没有。
温宛为自己做了晚餐吃掉,运动出了一身的汗,才刚洗完澡走出客厅,八点五十分,邹显回来了。
邹显把温宛叫到训练室,将一页A4的纸打印的歌词递给温宛:“把这首歌唱给我听一下。”
说完便没再看她,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垂头摁了几下。
温宛接过歌词一看,这是陆美怡的《喜欢一个人》,陆美仪在八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女歌星。她的声音婉约,甜美,犹如情人在耳边低喃,曾是那个年代无数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可惜红颜命薄,四十岁出头的时候她在国外巡演,因心脏病发骤然离世。人虽不在但余音犹存,她的歌流传下来,至今被广为传唱,奉为经典。
而这首《喜欢一个人》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堪称陆美仪的在巅峰时期的呕心沥血之作,据说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陆美仪相爱多年正准备结婚的男友车祸而死,陆美仪伤心欲绝将自己关在家里一个月才有了这首与她平常甜美曲风风格迥异的伤心情歌。
温宛拿着歌词低头看了一会。
“会唱吗?”邹显问。
“会。”温宛点头。
只要是喜欢音乐的人,没有人不会唱这首歌。
“那唱吧。”
邹显态度随意,温宛也没有多言,那歌词都不用看,温宛张嘴就唱,唱的过程中邹显一直在低头玩手机,眉宇间神情淡漠,让人不能一眼看穿。
唱完后,只见邹显又在手机上摁了几下,过一会,才抬起头来。
“微博最近有在更新吧?”邹显问温宛。
大概一个月前,邹显让温宛创建了一个微博,不要求每天更新,但至少隔三差五的,要发条随便什么上去。
温宛点头,微博什么的,她还是第一次玩,蛮有趣的,包容万象,海纳百川,里面什么都有。
“把这个挂到微博上去。”
手机叮咚,温宛收到从邹显那里传来的音频文件。
用手点开,温宛婉约至柔,带着淡淡哀愁的声音从手机里面流泻而出。
原来刚才邹显低头玩手机,是在给她录音。
而且这录音没有用手机唱歌软件做任何的修饰,也没有伴奏,完全就是清唱原声版,唱之前点个开始录音,唱完之后点个结束,就是这么的粗糙,就是这么的简单。
温宛:“……确定要这么做?”
“确定。”邹显点头说道。
温宛不知道随便唱了一首歌,就要挂到网上去。邹显事事力求完美,但其实她也并不比邹显随意到哪儿去,生活上她或许无所要求,但有关工作有关专业的东西,也是事事要求做到最好。
看穿温宛想重录的想法,邹显将拿在手里的手机翻转了一下,难得耐心解释一般的说道:“有瑕疵的东西才是听众想要的,太过完美的东西,反而显得刻意有失真实。”
也是。
在邹显让温宛将录音传上网的那一刻,温宛便知道邹显要做什么了。
现在推销手段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网络营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专辑出来前,让她的声音被人听见,被人记住,并被人期待。
温宛想想,觉得邹显说得很对。如果要事事做到完美,不如直接将在录音室录好的歌直接PO上网,但这样,听众就一定会买账吗?
网络时代与从前不同,瑕疵粗糙才显得亲民,他们总是喜欢猎奇,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按排理出牌。
想通以后,温宛手很快的在两分钟之后,就将那段音频传上网。
随遇而安的珠:刚刚录的。[笑脸]
后面连接音频。
发了这条微博以后,温宛就将手机重新揣回了兜里。
她的微博除了邹显关注了她,其他还有几个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一看就不是活人的僵尸号。
发出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评论,微博新开没多久,温宛更新得也不勤,荒芜得快要长草。
微博发出去,后面的就交给邹显去处理,相信他在这方面比她有办法。
邹显叫她九点准时回来,看来就是为了这事,完了以后,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训练室,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了。
过了大概一小时,温宛坐在电脑前,在翻网页。
邹显端着咖啡走进来——这人灵感来了的时候经常熬夜,咖啡是他最忠实的伙伴。
他从温宛背后路过的时候不小心瞄了一眼,挑眉问道:“看这个做什么?”
温宛在看的是一个在建楼盘信息,位于三环外,城外郊区,依山傍水,绿林环绕。
“买房。”温宛头也没回,不咸不淡的说了两个字。
权利,地位,财富,这些她全都曾经拥有,对此,她再没有过多的追求。但她习惯性的会去规划自己的生活,在这个世界,她需要有个安身立命的家。总是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会让她的心落不到实处。她喜欢的和她所需要的,都必须是她自己的,这是温宛坚持多年不变的原则。
经济繁荣,不断的有外来人口进驻,A城的房源吃紧,根本没有现房可卖,只有在建楼盘可供选择。
听温宛说这话,邹显顿时面露惊讶,额角抽了抽:“买房,你钱够?”
——
是他听错了吗?
这女人竟然说她要买房,竟然还真的煞有介事的在挑选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