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还不错,为了让大家习惯舞台,陆秀赶鸭子上架,让她们上台表演了几次。登台跟和人跳舞不一样,对于没有过任何表演经验的人来说,那种站在聚光灯下,被所有人看到的感觉很容易影响状态。
果不其然,前面的几次状况百出,各种错误层出不穷。还好,陆秀根本没指望她们一上来就能成为大明星,原本就只是为了让她们习惯舞台,并没有因此失望。反而是她们自己,觉得辜负了陆秀的期待,平时训练的时候越发的卖力了。
就在这时,张若玮那边带来了首批唱片销售一空,公司打算再版的消息。因为陆秀是新人,虽然公司方面也对她的歌很有信心,但首批唱片的发行量只有区区两千张。至于宣传,此时百代公司正跟另一家名为胜利的唱片公司战得如火如荼,给红歌星做宣传冲销量还来不及,哪里轮得到陆秀这样的新人。
张若玮虽然觉得那两首歌非常优秀,到电台推一把肯定会有非常好的效果。可惜,他初到上海,势单力孤,根本就不是公司那帮地头蛇的对手。于是,陆秀来到这个世界的首张唱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唱片店的角落里。
开始的销售情况的确如公司预料的那样糟糕。此时,上海的唱片业已经算得上繁荣,市面上充斥着一些连编辑部跟录音设备都没有,把把录音制作全部交给百代、胜利、大中华三家公司的皮包唱片公司,所以发行的唱片良莠不齐。上过几次当之后,听众慢慢学聪明了,遇到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往往要先斟酌一番。
除非是那些财大气粗,把收藏唱片当成一种嗜好的少爷小姐。陆秀运气不错,还真让她遇到了那样一位大少爷。那位大少爷家里是金融业巨头,有的是钱。对那位少爷来说,买新唱片不过是图个新鲜,如果好听,就留着继续听,不好听就丢到一边。因为少爷买得勤,不好听的唱片堆起来已经有屋顶高了。
家里虽然觉得他的嗜好有些败家,但听唱片这样的嗜好总好过去逛堂子,找舞女,也就听之任之了。
少爷在上海大学念书,每周一次从买来的大堆唱片中挑出还能听的留下,是他为数不多的课余爱好。
那一天,刚刚完成了一篇恼人的论文,少爷如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开始试听这段时间买到的唱片。他很享受这种百里挑一的感觉,有种皇帝巡视后宫,从后宫三千中挑出绝世美人的感觉。
因为这段时间唱片界的过度繁荣,各种庸俗的小调充斥着歌坛,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能够令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实在对国内的原创歌曲失望至极,他现在一般只买进口唱片,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国内的唱片了。陆秀的唱片之所以能够被他买到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少爷又跟往常一样买了一堆唱片,老板没有零钱,所以塞了他一张销量最差的唱片凑数。身处一堆包装精美的进口唱片之中,陆秀的那张唱片仿佛鹤立鸡群一般显眼。
虽然只是个添头,但既然花了钱,总得听一遍。少爷虽然是个败家子,却是个有原则的败家子,从来不做那种买了却不听的事情。为了能把最好的留到最后,他怀着让耳朵经受一番摧残的心理准备,毅然拿起了陆秀的唱片。
把唱片放进留声机的时候,他甚至都已经在那堆被打入冷宫,永远不打算再听的唱片中替它找好了位置。唱片买的实在太多了,特意雇木匠做的几个唱片架子已经放不下了,新来的唱片要找到自己的位子不容易。
前奏响起的时候,他已经拿起了《小说月刊》,准备一边听,一边重温一下林海先生的新作《日出》。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竟然能够有幸成为自己喜欢的作家的学生。虽然,他在文科方面真的一点天赋都没有,但这却并不影响他对林海先生的崇拜。
想到林先生刚刚布置了一篇论文,他嘿嘿笑着打定了主意,不到最后关头打死也不交论文,以林先生的脾气,肯定会追着他要论文的。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细唱
……”
少爷的目光才刚刚落在第一行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个甜甜糯糯的女声,然后,他的注意力便再也无法集中到手里的《小说月刊》上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竟然可以这么柔,这么甜,就像加了糖的绿豆汤,虽然甜,偏偏却一点都不腻人,反而有种清清爽爽,让人所有的烦恼都一扫而空的神奇魔力。
一曲毕,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唱片翻到了第二面。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
……”
女声一如既往的甜美,跟甜到骨子里的《夜来香》不同,这一次声音还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听着这首歌,少爷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华灯初上的夜上海,一名歌女为了衣食住行,强颜欢笑,卖歌为生的画面,心情竟不由自主地沉重了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的《小说月刊》已经被他丢到了一边。他拿起唱片包装,急切地在上面寻找着演唱者的名字。
“陆秀,从来没听过的名字。难道因为我这段时间只买进口唱片,所以错过了最近正当红的红歌星?”想到这里,他丢下唱片的包装,飞奔去客厅,跟他一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打听这位被他错过了的红歌星的情况,试图把他认为自己错过了的唱片全补上。
“什么?你没听过这个名字?”听到朋友那边的回答,少爷震惊了。
不但他震惊了,连他的那位朋友也震惊了。
因为少爷惊人的唱片收藏量,他那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一直把少爷家当成公司之外的第二个曲库。一有工夫就跑到他这边来淘唱片,听到少爷竟然淘到了一张被他惊为天人的唱片,对方哪里还坐得住,立刻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天籁啊!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听完两首歌,那位朋友拍着大腿,毅然决定了那天晚上的首推曲目。
那天晚上,《夜来香》跟《夜上海》随着电波传遍了全上海。不少人从无线电收音机中第一次听到了陆秀的名字。
这个时代电视网络还没有发明,再没有比电台更好的传播渠道了。随着口耳相传,首批两千张唱片很快在热情的歌迷的抢购下销售一空。
因为清新独特的曲风,跟陆秀甜美醉人的演绎,《夜来香》和《夜上海》虽然刚开始因为歌唱者名不见经传销量并不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跟电台口碑的传播,隐藏的后劲渐渐开始发力。这两首歌以旋风之势风靡了几乎任何一个电台跟唱片能够覆盖的区域。
陆秀并不知道,就在张若玮带来公司准备再版消息的时候,这两首歌的电台点播量,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百代跟胜利两家唱片公司首推的当红女歌星。
此时,百代那边也终于意识到公司无意之中捡到了一个宝,正野心勃勃地准备借着这两首歌的大火,给对手一个致命一击。
第39章
大上海目前规模最大的三家唱片公司分别是百代,胜利和大中华。因为唱片业的持续繁荣,各家公司间的竞争也愈发的激烈。其中尤以百代跟胜利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因为百代的商标是雄鸡报晓,胜利的商标为小狗听喇叭,所以当时报界把两家之间的激烈竞争戏称为“鸡犬之争”。
商场如战场,为了占据市场份额,双方使出了浑身解数,纷纷利用各大报纸,杂志,电影院,戏院进行宣传。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陆秀的横空出世无疑让百代看到的机会。这个时代虽然还没像后世那么夸张,但一个当红歌星在唱片销量上的影响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当初胜利就是因为不惜重金网罗了一批名伶,才能后来居上的。百代要是让这种送上门的机会跑了,绝对会被业内人士笑死。
可惜,百代那边却没有陆秀想的那么上道。不知道是欺负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还是真的眼瞎看不清形势,不仅再版的价格没有到达她的预期,连签约的价码都低得出奇。
“就这个价?”听张若玮说完百代给的条件后,陆秀震惊了。
“这已经是公司方面能够给出的最高价码了……”张若玮也知道这个价码实在太低了,说话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公司的那帮家伙也知道陆秀的价值,但终究还是无法跳出这个时代的固定思维,认为唱通俗小调的歌女没资格享受京剧名伶那样的待遇。这个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但在已经被杜雪怀的财大气粗养刁了的陆秀眼里,实在有些不够看。
害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张若玮向公司方面隐瞒了陆秀是他亲妹妹的消息。当时开会的时候,听到他拼命为陆秀争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让他气得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拍桌子。
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若玮甚至都有种自己成了历史上被御史围攻的倒霉皇帝的错觉,自己在公司的根底果然还是太浅了。要不是自己跟他们还在同一条船上,他都有冲动劝妹妹别理这帮白痴,干脆去投奔胜利算了!胜利那边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的!
想想emi总公司那边对自己寄予的厚望,他终于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他的想法是,等他收拾完公司内部的那帮杂碎,再给妹妹补偿也不迟。没想到,妹妹那边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是这个价,那么四哥,我们不用谈了。胜利唱片公司刚刚有人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们签长约。”陆秀嘿嘿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他们给的是这个价!我现在很缺钱,你可别怪我亲兄弟,明算账。”
她笑得奸邪无比,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亲妹妹的诡异感觉。短暂的错愕之后,他立刻露出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进来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坚持己见。
《夜来香》和《夜上海》如今已经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百代那边当然不可能蠢到真的不明白陆秀的价值,那帮家伙不过是看张若玮跟陆秀走得近,借此给他一个下马威而已。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大家对空降兵总免不了有种天然的排斥。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码,那边当然只能乖乖提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遇到这样的事情,陆秀肯定已经毫不犹豫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后来居上,那边给出的条件的确相当诱人。
虽然看在张若玮的面子上没有跟百代撕破脸皮,但陆秀对百代的观感却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只答应了唱片的再版,却不客气地否决了趁热打铁出新唱片的请求。
她倒是有意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四哥,你有办法让我在英国出唱片吗?”身边有这么好的关系不用白不用,何必跟这边浅滩里的虾兵蟹将计较。
百代原本是一家法国公司,被emi收购后,因为百代这个名字早已耳熟能详,所以才没有改名。百代如今不过是emi旗下的子公司,陆秀虽然跟百代签了约,但如果在总部那边出唱片,绝对算不上违约。
“英国?”张若玮果然被妹妹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我手里有两首不错的英文歌,觉得欧美那边应该会喜欢。”应该是保守说法,陆秀确定的两首歌是《我要你的爱》跟后世大火的《nobody》的英文版。《nobody》还从来没唱过不清楚,但百乐门的那帮老外对《我要你的爱》却是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们是美国人,但既然都是白种人,口味应该差不多才对。
“四哥,我连艺名都想好了,就叫marysue。”她的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从之前的译作中来的。反正只是唱歌又不是拍电影,根本不用露脸,声音又听不出种族。至于这个艺名,倒也不是纯粹只为了恶搞。她实在想不出比这更琅琅上口跟好记的英文名了。
后世marysue这个名字为什么会从国外同人圈传到中国,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记住,成为某种经典形象的象征?还不是因为它好记!
“你想进军英国市场?”张若玮惊得目瞪口呆。
“音乐又不分国籍!只要好听,我就不信英国人会不识货!如果怕我黄种人的身份会受到歧视的话,那就隐瞒下来好了,反正是英文歌。”
张若玮已经因为妹妹野心勃勃的计划呆滞了。
他果然是绝世好哥哥,竟然真的趁着录音棚没人的时候带着陆秀去录了清唱版的样片,寄回了英国总部。至于陆秀的身份,只说是一个自己无意中遇到的神秘女子,因为一直戴着面纱,他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
样片中,陆秀一口特别训练过的伦敦腔英语,不信那边不上钩。
之所以选英国,不是没原因的。虽然六十年代异军突起的披头士乐队会让英国摇滚音乐响彻全球,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本土音乐却被美国爵士乐冲击得很惨,几乎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陆秀确信,自己的两首歌绝对会让英国人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