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月夕弱弱地插嘴:“他养了那么多猫,你们习惯吗……”
傅廷信耸耸肩:“挺可爱的啊,反正我不反感,而且也不需要我给它们剪指甲、洗澡、梳毛……”
何月夕浑身不可遏制地抖了抖。
官鸿泽:“它们大多数时候都在柏沐的房间里。”
何月夕:“那刚才那只猫是怎么溜出来的……”
官鸿泽:“王羲之是比较调皮,它大概是从小沐房间的阳台跳到廷信的阳台,然后跟着我们从廷信房间里出来的。”傅廷信的房间和柏沐的房间是挨着的。
“王羲之?”郭哲恺问,“是书法家王羲之?”
傅廷信笑道:“嗯,柏沐说那只虎斑猫的花纹,很像书法字啊。”
郭哲恺:“……”
官鸿泽:“他给猫取名都是叫书法家或者艺术家的名字,还有梵高、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达芬奇。”
何月夕:“……”那家伙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
连续一个月,叶禹凡都自觉地做和英语相关的练习。照相式记忆并不是万能的,它仅适用于在短时间内记住一篇短文的内容或者一张图片,但是如果想要有效的吸取消化,还是需要反复的练习。
就像你记住了一个场景,但想要把这个场景画出来却并不容易。
在他近乎严酷的自我要求下,外语水平飞速提高,平日里和安妮、乔伊他们交流,也没有初来时那般磕磕绊绊。
沟通上的顺畅让叶禹凡和几个舍友的关系也好了了许多,有时一起在厨房里烧个水烤个披萨,便能聊上好一会儿。
公寓里的几个人都不会下厨做饭,但厨房里的工具却是天天在用,尤其是微波炉和烤箱,超市有卖各种速冻的成品食物,买回来热一热就能吃。
叶禹凡会了用烤箱烤个面包片儿啥的,西里的消费虽高,但面包、牛奶、意面、薯条之类的基本食品却非常便宜。
两布罗能买一大袋切片面包,放在面包机里一烤,抹上黄油、果酱,入口外酥内软,香味十足。但不管这些东西再怎么好吃,再怎么能果腹,叶禹凡还是想念米饭的味道。
四 个人里,乔伊还算有点烹饪技术,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地告诉大伙儿自己会煮面,结果弄了半天,叶禹凡才知道他所谓的“煮面条”就比方便面多了一个步骤:把硬邦 邦的面条放在沸水里煮软了,然后再捞出来倒一点儿随处能买到的意大利面酱,搅拌搅拌就能吃了——连鸡蛋和火腿肠都没有!
……
在长期的心理饥饿下,叶禹凡咬牙在当地超市买了一台电饭锅,他虽不会做饭,但把生米煮熟还是会的。
煮完饭,叶禹凡在上面倒了点儿意大利面酱……呵呵,如果做饭也能算是一门艺术的话,自己也算是有天赋的吧,叶禹凡想。
安妮见了叶禹凡的“作品”,心血来潮也想煮一次,借了叶禹凡的电饭锅,自作聪明地把米倒进锅里,煮了半天,直到焦味出来了,才发现大事不好!
叶禹凡黑着脸刷了半天才把他的宝贝电饭锅给刷干净,看安妮一脸内疚地站在边上不断道歉,又没了脾气……
“要加水煮!不能干煮!”叶禹凡演示了一遍,半个小时后打开锅盖,喷香的米饭躺在里头,一颗颗圆润饱满,安妮像是见了什么魔术,震惊地问叶禹凡:“那些水去哪里了?”
叶禹凡:“……”
这不能怪她,这个金发姑娘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道怎么煮米饭很正常。
同住在学生公寓里的几个人中,杰瑞最大,但自从报到后叶禹凡就很少看见他,据乔伊说,他出去拍照了。
这个“出去”是去全国各地到处拍照,有时候甚至是深山野林从未有人涉足的地方——专业的摄影系的学生就是如此,他们有的甚至一年才回学校几次,只是来了交份作业,听杰瑞自己说,很多摄影系的学生本身还是一些大型媒体的工作者,工作之余顺便来学一下课程。
叶禹凡他:“既然你回来的次数那么少,为什么还要住宿舍?住旅馆不是更省钱?”
杰瑞回答他:“你知道,有一个宿舍,总有一种家的感觉。”
不久后,安妮也和杰瑞一样开始神出鬼没了,她不是忙专业,而是去谈恋爱了,这个漂亮的姑娘一开学就受到无数爱慕者的追求。
对他们来说,在社交文化开放的西方,交朋友就像买新衣服一样简单。
连 二十二岁的乔伊,从十三岁开荤至今,都已经交过七八个恋爱对象了,其中还有一个同性!当他得知今年已经十六足岁的叶禹凡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时,震惊地长大 了嘴巴,不过他震惊的不是叶禹凡没谈过恋爱,而是他的年纪——“你居然十六岁了!我刚看见你时还以为你才十三、四岁!”
“…”所以说,一开始乔伊口中的“你真可爱(cute)”就是这个意思么?
“你和同性交往过?”叶禹凡的关注点在这里。
乔伊说:“是啊,你不反感吧?我知道有很多东方人不能理解。”
叶禹凡垂眼道:“不会。你的那个对象……是什么样的?”
提起自己的同性男友,乔伊就兴奋了:“噢噢,你不知道,他实在是太美了,他和我所有交往过的女朋友,都不一样,他就如同活着的阿多尼斯……那硬朗的肌肉,俊朗的面容……”他眉飞色舞地向叶禹凡诉说着,“真的,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吸引了。”
听乔伊的描述,那个男生的美,是一种无关性别的美,就像一个拥有九头身身材的男人,和一个拥有黄金比例脸的女人,这种美的尺度是公认的,而非“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美。
学艺术的人很容易被天然的美所迷惑,当那种美对人的刺激超过了世俗伦理的拘束,乔伊就一秒弯了,“我想亲他,抱他,抚摸他的身体,我庆幸他不是神,而是一个人类,所以我想对他做的一切并非亵渎,而是渴望……我追求他,我说能让他快乐,他答应了。”
“后来呢?”叶禹凡问。
“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大概有两个月吧,他的身体满足了我的渴望和需求,后来他有了新的目标,我们就分开了。”
叶禹凡:“……”
乔伊露出怀念的神色:“虽然很舍不得,但他在那方面非常强势,我也因难以忍受产生过分开的念头。”
等等,强势?叶禹凡惊讶地脱口而出:“你在床上的时候是在下方?”问完叶禹凡才发现自己的失言,尴尬地道歉:“Sorry。”
乔伊却无所谓,坦然道:“哦不,我们没有确定的上下之分,但是我在下面的时候多一点,因为他被进入时会很疼,我却还好。”
叶禹凡彻底无语了。
来到A国后,叶禹凡也对“同性恋”有了更深的认知,一方面是受异国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也是对自身的好奇。
他至今都还不敢相信自己的前世是同性恋,和一个男人在床上自如地滚床单,那种刺激的如电流过身般的感觉,穿越时空的限制、突破记忆的阻隔直击感官,如身临其境。
而这一世,像乔伊所说的那种“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的触动,只有两个人。
第一个,是在冬日的河畔,把他拉离冰窟的人——焦急迫切地神情、眼眸中毫不掩饰的关怀、和绝对的自信的气场,在那一瞬间就莫名地融化了自己的心,叶禹凡到现在都无法忘记。
第二个,是那日在飞往卡特飞机上遇到的人,尽管只有一面之缘,对方也如绅士一样对自己表达了关心,但那个人却让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感、抵触、恐惧……这种负面的情绪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头等舱、富家子弟——就因为他的威胁感,让叶禹凡本能地把那一个群体的人全部划入了自己谨慎交际的范围。
可即使如此,叶禹凡还是会时不时地想,那个人到底是谁?
难不成……是和自己的前世有关的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阿多尼斯,希腊神话中出名的美男子,有俊美精致的五官,令维纳斯为之倾倒,又为植物神。
第五卷:初露头角
第54章:何方神圣
何月夕和郭哲恺按“少Boss”的要求,开始了如地狱一般的英语学习过程。
官鸿泽不但给他们在校外报了专业的英语培训基地,还建议他们有空时去上皇家艺院免费为外国人开设的英语课。
“艺院的英语老师,很多都是艺术家兼职,去听一听能学到专业名词。”
所以,何月夕硬着头皮拖郭哲恺一起来“受难”,不过幸好两人在这一个多月的折磨下,语言上有了小小的起色,至少不像是在听天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