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明惊愕,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弹了洛书额头一下。他将小女孩拉到身前,介绍说:“我叔叔的女儿,林敏,英文名loli。小敏,叫哥哥。”
“锅——锅——好——”典型的小孩子拖长音,还是不标准发音。顺道伸出了自己的手。“吻手。”
这是干啥?礼仪?
林静明咳了一下,“叔叔毕业后就出国了,婶婶是个英国人。”
原来如此,洛书了解,绅士地回了礼仪,小女孩才把手伸回去,冲着洛书笑了一下,露了标准的一排缺席了门牙的六颗牙。
洛书第一次亲眼看到混血小孩,左看右看觉得除了跟新疆人一样眼睛深邃一些,似乎也没什么区别,长得也就可爱一些。
洛书偷偷对林静明说道:“真的是混血吗?连眼睛都是褐色的啊,头发也黑。”
“嗯,小敏比较像叔叔,所以爷爷看着也不觉得奇怪,省了好多麻烦。”
“不过也没遗传到你家的优良传统啊。”林海生毕竟也是个帅哥。
“叔叔像爷爷。”
言简意赅,洛书彻底明白,怪不得省去那么多麻烦了。
“哥——哥——”林敏发现林静明没有进入正题,进来就跟那个长得漂亮的人一直在讲话,似乎还挺开心的。
“他这是叫你还是叫我?”发音竟然准了,洛书比较自恋地问道。
“小敏,哥哥马上就和小哥哥带你去玩。”林静明半蹲□,拉过林敏的手,然后再拉着洛书的手,未征求洛书意见,就带着两人遛弯去了。
“就这样走着?”走了将近20分钟,洛书忍不住了。
“嗯。”林静明点头。
“不去游乐园什么的?”虽然这里的游乐园没什么太刺激的项目,至少还有旋转木马。
“小敏要去游乐园吗?”林静明问一边无怨无悔跟着走路的林敏,她也不喊累,跟洛书附近爱撒娇总是要人背着走的小女孩不一样。
林敏显然是在消化“游乐园”这个词,洛书看她皱的眉越来越紧,隐藏了多年的英语功力蠢蠢欲动。
“走路,好。”憋了这么久,蹦出这么一句话。
林静明想了一会儿,看了洛书一眼,还是说道:“小敏,小哥哥想要去游乐园,我们就陪他一起去吧。”
最后演变成洛书坐在旋转木马上,林敏晃着黑洞洞的门牙一直按着林静明带来的拍立得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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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
洛书有一种被当成动物园的动物的感觉,早知道建议去动物园了,那里有现成的猩猩。
后来洛书才知道不管林家兄妹两人长相往前数两辈遗传的是林老爷子还是已过世的林老奶奶,那颗浪漫的情怀基本没有,皆觉得手拉手散步挺好。洛书日后跟林静明压马路的时候都在遥想大洋彼岸林敏是不是也拉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的欢快地压马路当中……
林静明叔叔林海华因为在国外领事馆工作,工作忙,已经好几个年头没有回国了,更不用说回家,这次回来是参加一个老朋友的结婚典礼。要说林海华的女儿都会打酱油了,可知他这个朋友结婚有多晚,还是头婚,更重要的是,那还是个女的。
这其中弯弯绕绕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洛书那颗具有好奇及文艺发散性思维的小脑袋,坐完旋转木马,再压了一遍马路,洛书跟着到了林静明家。
要说这林海华是个搞外交的,洛书认为他更适合参军,脸部刚毅的样子让洛书想到老爹珍藏已久参军时的照片上的同一个宿舍的战友,那些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可以依靠感就是如此。
“loli玩得开心吗?”林海华一手就抱起了林敏以及她手里的海绵宝宝,看到站在林静明身后的洛书,笑着说:“这个就是洛书吧,很精神的样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