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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狼兄 > 狼兄_分卷阅读_13
  我站起来,冲着老大低低的吼叫了几声,它很快就反应过来,跟在我身后。
  至于金毛狮子,它爱跟不跟。
  我们悄悄地在可以把我们完全淹没的草原中穿行。
  动物极少迷路,它们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找到路径,即使横跨整个大陆,或者飞越苍茫大海,它们也能准确的找到自己的归途,那些迁徙的候鸟,据说体内有特殊的结构能感应地球磁场,所以永远不会迷失方向。
  而狼,则在极小的时候,就由母狼教导怎么确定目的地,怎么在迷路的时候联络同伴,我们用各种各样的东西加强自己的记忆,遗传让我们具有了发达的嗅觉,敏锐的眼睛使我们能观察并且用周围特别的景观作标记,我们甚至知道利用太阳和星辰定位。
  我目标明确地往那个小灌木林走去。
  从现在这个地方跑到那儿,大约要一个小时,为了节约体力,所以我们必须匀速前进。
  身边的两只虽然已经没有打斗,但是时不时依然有些小摩擦,会互相吼几声,咬几下,大部分是因为它们对我过分亲近,比如狮子太靠近我的时候,老大就会竖起背毛,咆哮着威胁它。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威吓的露出自己其实没有什么威力的尖牙。
  在靠近那片灌木林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老大和金毛狮子则分散开来,在路上我不停地和它们沟通,老大还好,金毛狮子,我只能说,也许,大概,可能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好吧,其实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祈祷它不要坏我的事。
  在靠近树林的时候,我故意在一棵无花果树光滑的树皮上蹭了蹭,让腰腹的伤口裂开,鲜血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我深信,这鲜血的味道会吸引来夜行野兽的注意,它们不可能抵挡得住一个受伤的动物就在它们触手可及处这种强大的诱惑。
  在大草原上,受伤就意味着危险,大部分受伤的动物都活不下来。
  我慢慢地在灌木林中踱步,甚至有心情去欣赏那些月色下绽放的花朵,大草原上的花大都色彩艳丽,就好像大草原上的动物一样,鲜明生动,绚烂多姿。
  灌木林中到处都有细细簌簌的声音,昆虫们不甘寂寞的鸣唱着,对于它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说,生命已经进入尾声,正在用最后的力气演奏着属于自己的乐章。
  我看似悠闲,实则调动着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观察着周围极细微的举动。
  花豹是夜行动物中的杀手,它们靠着爬树的能力,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路过树下的动物头上,来一个突袭,攻击猎物的颈部或口鼻部,令其窒息,它们的嘴咬力不够,往往不能直接咬死动物。
  它们动作无声无息,最适合搞突然袭击。
  虽然我身后还有两个后盾,但是如果我不小心一点,很可能在后援跑来之前,就被突袭的花豹给杀死。
  突然,我听到一个树枝折断的喀嚓声,非常细微。
  来了!
  那只花豹正在谨慎的观察我,是不是身体虚弱到它能猎杀的程度,我故意脚步缓慢拖沓的在草丛中穿行,有些慌慌张张,时不时呜咽两声,那种在黑暗中毫无保障的惶然感觉,我相信自己可以骗过这只花豹。
  它唯一保命的东西就是它会爬树。
  只要它从树上下来,那么,它的死期就到了。
  果然!
  它上当了。
  我看到一个黑影从我头顶的树上扑下来。
  三声吼叫在寂静的夜中传来,让夜晚立刻变得嘈杂起来,老大银灰色的矫健身影飞快的跑过来,它跃到半空中,狠狠地往那只花豹的身上抓去。
  金毛狮子的吼叫则生生吓破了花豹的胆,它楞了大约三秒钟。
  三秒钟足够决定生死。
  我一扭脖,咬住了它的颈,老大和金毛狮子随即赶到。
  花豹死了。
  我制止了金毛狮子打算进食的举动,而是翻看花豹的后腿,很好,没找错仇人,它的左后腿有一个还没好全的伤口,是老大的杰作。
  老大跑过来,看也不看地上的花豹一眼,它舔着我嘴角的血迹,我知道它在安慰我,我转过头不再看地上的花豹。
  其实报完仇,也没让我真的释然。
  只是一阵空虚,再多的血腥,也挽回不了那只胖乎乎的小东西,复仇只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有个目标,不至于在那个惘然的时候迷失。
  这天晚上,我和老大没有返回在灌木林中的家,而是在草原上露营。
  我和老大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对于我们这些草原次等捕猎者来说,草原上还有很多危险,比如狮子,老虎,土狗群,除非依托狼群,否则我们过夜的时候,多数会寻找一个隐蔽的场所。
  天上群星闪耀。
  我躺在软呼呼,还带着白天酷热暑气的草丛上辗转难眠。
  一只狼失眠?真够可笑的,我在心底自嘲。
  旱季才刚刚开始,我们已经五个多月大了,过完这个旱季,我和老大就差不多可以在草原上独立生存,不用再这么胆战心惊,到那个时候,我该何去何从?
  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想知道自己身在哪里,想知道有没有和自己一样转世重生却保留了记忆的动物或者人。
  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大鬼鬼祟祟的凑过来,我眯着眼,看着它银灰色的皮毛好像融入了月光中。
  它紧紧靠着我,老大总能察觉到我情绪的波动,也许它知道,我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它,所以现在才这么亲昵的靠过来。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我看着它明亮的眼睛,在心底做梦,想象着某天老大突然冒出了几句人类的语言,也许它会说,“老弟,不要东想西想了,当人的时候还没想够吗?当人的时候都没想出个名堂,何况是当狼,好好当条有出息的狼,比整天想着变成半狼半人有前途多了。”
  我被脑子里的想象雷翻了,赶紧用爪子在眼前晃了晃,把那只叉着腰,半直立的老大给赶走。
  睡吧,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们要去寻找自己的同类,建立一个狼群,共同度过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严酷的旱季。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突然发现,我这文居然有3万字了,撒花庆祝下,囧,这是我这几年写得最长的一篇文了,破纪录了,让我想起一句话:3万到了,5万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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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寻找狼群 ...